無論用什麼手段得到名利,都叫偷盜,不能不謹慎小心。出家,接受在家信眾供養,算不算盜戒?要問自己。
假如用種種方法,希望得到供養,那就犯了盜戒。我們沒有一念之心,人家自動供養,決定沒有用方法誘惑他,就不犯盜戒。
佛門常講,施主一粒米,大如須彌山,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還。施主今天供養,我們最低成就是往生極樂世界,這些供養的人都有福,生西方世界,一生圓成佛道,他幫助你成就道業,他有福了。


假如極樂世界沒去成,這些供養是借我們的,我們向他借貸,將來都要還。換句話說,借多,將來還多,借少,還少。
現在用起來很方便,愈多愈好,還起來可就麻煩了,就希望愈少愈好,這個帳要算清楚。
時代不一樣,從前出家人接受四事供養,那個簡單。現在都用金錢代替,錢財供養愈來愈多。沒有錢時有道心,錢一多,被那些錢迷了。
所以我常講,在家居士也不應該,本來這個出家人有道心,結果把他迷了,又把他拉回去,他們也有過失。自己要提高警覺,不管怎麼樣,出不了三界,將來要還債。

本文節錄自【1993楞嚴經清淨明誨章】4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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