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 "一個逆子前年在桃園 砍殺母親37刀,還剁下母親頭顱 從12樓丟下社區中庭,
法官 因為他吸毒 無行為辨識能力 ,判他無罪"
他住的社區大樓 ,幾乎整棟 成了 凶宅.
想搬進去住的人, 只要知道發生 逆倫慘案 ,馬上打消念頭.
這樣的判決 明顯有違常理 ,不符合 社會期待.
如果 吸毒 或是 假裝 精神病 就能免刑, 只會讓社會風氣 更加敗壞!
不管陽間法律 怎麼判 ,殺害母親 是 無間地獄的果報!
之前 殺害鐵路警察李承翰的男子, 因為 思覺失調症 也被判無罪,
如果 真有精神疾病 ,至少應該 長期隔離 接受治療 ,而不是讓這些人 成了不定時炸彈,
製造更多 受害者.
因為這樣的司法判決 ,有多少 受害者家屬 在黑夜中 暗自哭泣 ?
台灣受制於 兩個國際公約,
法官想盡辦法 幫罪犯減刑,
只是為了提高 "人權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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