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榮尉居士著
一、緣起序
「安身之道,立命之學。」即是以「安身立命之鑰,開啟命運之鎖。」亦即命運自我開創,實現心想事成。我非但能掌握命運,而不被命運戲弄,且能主宰命運,而不被命運束縛;吾乃命運之主,非命運之奴。
蓋以安身立命之鑰,開啟命運之鎖,自創命運者,乃明朝之袁了凡先生。由《了凡四訓》悉知孔先生,為袁了凡靈驗的算出終身命運;此因緣讓了凡先生,真正體悟到人生之貧富貴賤、吉凶禍福、長壽短命,乃至際遇之時節因緣,皆有命定,絲毫強求不得。亦即真正體驗到「一飲一啄,莫非前定。」於此會因緣,了凡先生唯知宿命之定數,而不知創命之變數;由是,知命認命,不分外營求,而安住於「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了凡先生後遇雲谷大德,告知他命運是可改造的,並教他改造命運之理論與方法。其改造命運之理論,乃依「因果、心性」之理則,掌握「緣」變數之「創命論」,擺脫「定數」命中註定之「宿命論」。而實踐之方法,大德乃傳授教以受持「功過格」,啟造「善緣」之變數。每日以此省察自己,將每天所言所行之善惡善加記之,由是「日日知非,日日改過」;具體地落實,知過改過,改過遷善,修福積德。
了凡先生遵照雲谷大德,傳授教導之「功過格」,每天受持,凡舉心動念,所言所行,善惡纖悉記之,期以善日增而惡日減。其初則善惡摻雜,久則唯善無惡。了凡先生真正掌握「緣」之變數,以「安身立命之鑰,開啟命運之鎖。」果然轉無福為有福,轉不壽為長壽,轉無子孫為有子孫。明顯地改造了命運,實現心想事成。
《了凡四訓》讀之,對掌握「緣」之變數,安身立命,心中自有欣欣向榮之一片生機;亟欲效法了凡先生,受持「功過格」之心,亦將油然生起。「命由我作,福自己求」,命運造化之權操之在我,了凡先生可,我等當亦可,何可自輕而退怯矣!
「功過格」在明末廣為流行,讀書人皆以此來修身,改過遷善,修福積德。功過格流傳迄今,尚有多種版本,可供我們參考。但了凡先生乃明朝人,距今約有四百年,蓋以世變時遷,塵緣遞變,當時之社會型態、生活方式,種種世緣,截然不同於今。但「因果、心性」之理則,是恆常不變的。因此,我們可秉此恆常不變之理則,依現今社會生活之時節因緣,為今人編個「功過格」,以便契合於現代人受持。
晚學秉持「因果、心性」之理則,以我等凡夫「身、口、意」造作易犯之過失,因時制宜,歸納百條條目,以便今人受持;由是,啟造善緣,掌握「緣」之變數。此百條自省條目,稱名為「百過格」;此者,記過不記功,即是離相行善,行善而不著善,乃行善不欲人知之陰德,此行能將有量之福德,轉為無量之功德。
我等若不明「因果、心性」之理則,而未能掌握「緣」之變數;其畢生之命運,將為宿命之定數所束,陰陽所縛,吉凶禍福、生死榮辱、盛衰興廢,唯聽天由命,隨命流轉。
明乎《百過格創命之學》,以「因果、心性」創命之理,依實行之法,具體受持「百過格」,掌握「緣」之變數;由心締造善因緣,則「命由我作,福自己求」,數不能拘。由是,命運自我創造,趨吉避凶,災消福來,感召善果,人生幸福自己掌握,一切心想事成,將操之在我矣。
晚學具縛下凡,才疏學淺,管窺之見,述所些微之益,雖不足掛齒,然乃吾之罄竭愚忱耳,誠與世人共策共勉。祈願讀者諸君,皆能依百過格創命之理論、實行之方法,掌握「緣」之變數,自創命運,擺脫宿命、陰陽之束縛,速做命運之主人;招納祥福,吉慶隨之,災禍遠之。誠願,天下有緣人,皆能以「安身立命之鑰,開啟命運之鎖」。
二○○三年歲次癸未春 竹心謹識於台北
二、創命之理
「因果、心性」者:乃是人生宇宙萬法生起之理則。我等人生有三際(三際者乃過去、現在、未來之時間),宇宙有十方(十方是東西南北、四維上下構成之空間),時空交會構成人生宇宙。而人生宇宙萬法之事理真相,皆不離於「因果、心性」。何以故?人生宇宙萬象森羅,生起之原由(始末),不外因、緣、果三由,略稱「因果」。而生起三原由之因、緣、果,乃是支配吾人「心性」,現起人生宇宙萬法之根本。
「因果」支配「心性」,現起人生宇宙,即是創命之理。理曰:萬法因緣生,萬法因緣滅;孤因不長,獨緣不生。一切萬法,必「因」「緣」具足,而後生起現象之「果」。萬法之因緣生滅,雖錯綜複雜,變化無窮,但總不出因、緣、果生起三由。其理何耶?
一者「因」:能生之主因,常數;乃吾人之「心」也。心是吾人精神之主體,一切行為之主使者,可名為意,亦可名為識或心識。我等最初動機、造作,舉止行為,領受所起之心念,心念烙印象,含藏於心識(銘記於心)。此喻如:電腦檔案之儲存;攝影機之攝影;五穀種子,落入稻田。此含藏之心識,又名為阿賴耶識,俗云神識。心念烙印象含藏於心識,即是種下因種,此心念之因種,稱為「業因」,業乃動機、造作之義;又稱之為「種子」。
二者「緣」:乃助緣之條件,變數也。因要生成果,必須要有「緣」,「緣」是依藉於他者,即是依藉之條件;是知,「緣」乃人生宇宙萬法生起,依藉所必須之條件。生起萬法依藉之「緣」有四者:一親因緣,二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萬法生起依藉之「緣」多少不等,色法(宇宙物質現象)只要具足親因緣、增上緣二種緣,即能生成。心法(人生心理現象)則須四緣具足,方能生起。
三者「果」:乃所生之結果,定數也。即因緣和合,所生之結果(最後結局之一切現象)。
三由,約以「色法」宇宙物質之生成而言:一切物質,只須親因緣、增上緣,二種因緣具足,即可生成。喻如:稻米之生成,稻米之種子,乃能生之「因」,即是親因緣;土壤、陽光、雨水、肥料、農夫等,為依藉之「緣」,即是增上緣;於此「因、緣」具足,則生成稻米之果。
若「因、緣」不具足,因則是孤因,緣則為獨緣,「孤因不長,獨緣不生。」喻如:唯有稻米種子之「因」,而無土壤、陽光、雨水、肥料、農夫等,依藉之助「緣」,則稻種,將無法生出稻米之「果」,此即「孤因不長」。若只有土壤、陽光、雨水、肥料、農夫等之助「緣」,而無稻米種子之「因」,則稻米之「果」亦將無由而生,此為「獨緣不生」。是知,萬法生起,不離因緣。
三由,約以「心法」心識業因與人生之生起而論:我等心識能生之業因種子,以無體相,故覓之了不可得;心識業因,雖無相(如空氣之無相),但不可言其無,以因緣會遇時,將現起人生際遇之相,如遇童伴之緣,回憶童年之記憶猶新。心識無相之因緣會遇者,喻如:電腦儲存之檔案,即是無相之「因」,檔案之開啟,是為「緣」,因緣和合,現出所要的檔案,此為「果」。又如:攝影機之攝影,是無相之「因」,放影機之放影,為「緣」,因緣具足時,現出所錄之影像,此為「果」。亦如:稻田之五穀種子,能生之「因」,遇春雨之「緣」,於因緣際會時,稻田隨即生出五穀雜糧之「果」。
人生之生起,即吾人之誕生,須四緣具足,方能生起。四種因緣者,神識(中陰身)乃能生之主因,即是親因緣;五戒心之心性,剛念接後念,相續不斷,即是無間緣;神識五戒心念頭,攀緣有緣之對象(父母),即是所緣緣。神識具上三種緣,再藉父精(精子)、母血(卵子)之緣,此即增上緣;納足四緣以成胎,懷胎十月而出生(果)。
明乎,心法之真諦,可知「因果」支配「心性」之一體兩面;即是「因果不離於心性,心性不棄於因果。」二者,合之則雙美,離之則兩傷。古德云:「苦樂因果,皆由心性所感,宇宙人生際遇之一切事相,事相無量,無一而非因果;無量之因果,無一不出自於心性;心性者,無相不易見,即可藉由因果之相以見之。」吾人之心性,雖無相不易見,但可藉由相貌、言行舉止,因果之相而見;以心性是相貌之根本,相由心生故,而言語、行為舉止,乃心性之外在表現;故觀其相貌、言行舉止,因果之相,即可了知,吾人自心心性中,善惡因緣之吉凶禍福。故知,吉凶禍福之因果,皆由自心所造;罪福二輪,苦樂因果,不離心性;「心性」乃萬法生起之主因,是命運的根源。
我等明了「因果、心性」之一體兩面,命如何造,福那裡求?當知,一切要從心性,掌握「緣」之變數去求。由心性締造善因緣,命由我造,福自己求,數不能拘也;非但內得道德仁義,於外則得功名富貴,內外雙得,是求而有益於得也。若不從自心,反躬內省,掌握善緣,而徒向心外馳求,則求之有道,而得之有命矣!由是,內外雙失,故求之無益於得也。
百過格創命之理,乃受持「百過格」,由自心心性,啟造善因緣,於三由之數,掌握「緣」之變數,其理何耶?欲明原由,當先明因、緣、果三由之數。三由之數者:「因」者,主因,乃能生之常數;「緣」者,助緣,乃條件之變數;「果」者,結果,乃所生之定數。此者,因之常數,緣之變數,果之定數,即三由之數也。
因之常數,果之定數者:「因果」乃是宇宙萬有,生滅不息之軌則。因果之理,因者能生,果者所生;有因則必有果,有果也必有因;其軌則乃「如是因,如是果。」因果報應,如影隨形,即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因善果,惡因惡報。」是知,能生瓜種之因,不可能變成豆種之因;能生善業種子之因,絕不會變為惡業種子之因;此能生種子之因,是永常不變的,是故,能生之因是「常數」。同理,種瓜必得瓜,不可能得豆;種善因必得善果,絕不會感召惡報;此所生之結果,是一定不變的,故所生之果為「定數」。
緣之變數者:「緣」乃宇宙萬有生起所必須之條件,生起三由,「因」必須具足「緣」之條件,方能生成「果」。於此因緣果報之中,「緣」之條件,是可隨時變易的,故因生成果當中,依藉「緣」之條件,乃為「變數」。在因緣果報中,「緣」之變數,勢將直接影響果報之生成。喻如:五穀種子,若具足土壤、雨水、陽光等助「緣」之條件,五穀種子則會萌芽、茁壯、長大乃至開花結果。生長之助「緣」若不具足,則為五穀糧食;給與輾粉之緣,則成為營養之五穀粉;若給與蒸煮之緣,則成為五穀飯。此等之「緣」將使能生之五穀種子,變成焦芽敗種。又如:以水之化學助「緣」為喻,於水中加入各種不同之成分,則水將可成為茶水、糖水、鹽水、湯水、飲料、藥水等等。以相同之水,給與不同成分之「緣」,其果報之生成不同,作用亦不相同。再以水之物理助「緣」而喻,水之濕性,雖常不變,而復時時隨緣。不隨冷緣,便隨熱緣,以冷、熱緣之強弱不同,其結果,將可成為常溫之日常用水、冰水、熱水、冰塊乃至水蒸氣。水濕性之體,雖了無改變,但其生成之果報,液、固、氣三態之「相」,已迥然不同,其三者之作「用」亦大不相同矣。
以吾人心性而言,性體無相,猶如虛空,常恆不變,雖常不變,而復念念隨緣。不隨淨善之緣,便隨染惡之緣,由其淨善、染惡之緣不同,致其善、惡果報之苦樂迥異,性「體」,雖了無改變,而其「相」「用」已天淵懸殊矣。
是知,吾等人生,宇宙萬有,一切萬象之生滅,乃至生滅過程中之瞬息萬變,變化無窮,其總關鍵,皆在「緣」之變數。一切產品之研製,乃至科技之研發,其關鍵亦皆不出「緣」之變數。果真了知,宇宙萬法,三由之理,不掌握「緣」之變數,而實現理想者,無有也。
吾等人生際遇之貧富貴賤、吉凶禍福、長壽短命;謂之時也!運也!命也!此事鮮有知者,知機其神乎!何以故?以內不知人生本身,外不知宇宙環境。知者,支配命運,得自在安樂;不知者,被命運支配,受它束縛,不得自在。是故,吾人欲支配命運,而得自在安樂,當明百過格創命之理,受持百過格,掌握「緣」之變數。
欲受持「百過格」,啟造善緣,掌握「緣」之變數,而支配命運者。當須明了,心識含藏之「業因」(種子);我等往昔所造諸善、惡業,其造作當下所領受之心念,不分善惡,皆烙印象,含藏於心識。此喻如:大倉庫,不斷藏入良莠不齊之種子。故無量劫來,吾人心識中,含藏無量無數之善、惡業因(種子),以業因無體相,若有體相,十方虛空不能容。喻如:電腦檔案之無體相,將極多數量之檔案不斷地存入硬碟,由其硬碟之形狀、重量從無改變觀之,可知檔案(業因)無體相之存在。
吾等明了,心識含藏無量無數無體相之「業因」,其善、惡業因,雖錯綜複雜;但能誠敬受持「百過格」,實踐知過改過,改過遷善,修福積德,於自心之心性,締造強力之「善緣」;此善緣必與心識之「善因」和合,而現起殊勝之「善果」。感召善果,將常納:千祥百福,富壽康寧,人皆敬之,吉慶隨之,災禍遠之。
我等心識中亦有無數之惡因種子,若要不結惡果,則勿以惡助緣。但能知過改過,改過遷善,更不造新殃,如是修福積德,所做皆純善,即不給與惡因種子助緣;此惡因種子,得不到惡緣之助,其惡果將無法生成矣。惡之孤因不長,惡果不生,將使我們遠離「災禍百殃」。反之,我等造作惡業,即給與心識中之惡因種子助緣,惡因種子得到惡緣之助,因緣會遇,隨將現起「惡報」。感受惡報,將常遭遇:刑罰災禍,憂苦患難,貧困眾離,凶星惡煞常隨,壽命減短乃至減盡而死。
三、實行之法
吾等凡夫,於日常生活中,塵緣萬境交集於心,稍不覺察,種種違理情想,瞬即隨念而生。此違理情想,邪思惡念既生,則自心之善念良知,隨受障蔽。由是,凡所作為,皆失其中正,而落入偏邪矣!故我等有緣,可依「百過格」自省覺察,於知過、改過切實下一番工夫。改過當先知過;吾人之不肯改過,皆自認為己身無過,因而不知過;過者,乃是吾人之毛病習氣及種種過失。若諸過不改,而奉行眾善,則功過相抵,如注水於漏器,但見其損,不見其增,遂以為行善,得不到善報,此乃自誤。知過方能改過,唯有改過,一切善行方是真善,是故,我等當依「百過格」,知過改過,勤行眾善,息滅諸惡,所謂「日思百過,知過能改,勤息修正,自是功德。」如是知過改過,乃修善之開端,古德云:「知過能改,善莫大焉。」改過是世間最大善行,乃安身立命之根本。
受持「百過格」,掌握「緣」變數,極要之秘訣,乃是以誠敬心受持,存養省察,克己復禮。將起心動念、言語行為之一切造作,每天依百過格之條目,省察克己。是以「日思百過」,而「日日知非」;過則善加改之,如是「知過能改」,而「日日改過」;由是勤行眾善,息滅諸惡,則善日增而惡日減,久則唯善而無惡矣。則安身立命,趨吉避凶,迎納祥福,心想事成之實益,自然可得。若心無誠敬,縱然受持,亦流於虛文形式,欲得實益,則如木無根而欲茂,鳥無翼而欲飛,豈可得乎。若不受持,未知省察克己,改過遷善,而終日求神問卜,神豈祐之哉。若其心奸惡,欲藉求神問卜,而得「趨吉避凶,有求必應。」此人者,無異服毒,而欲求身體健康,豈可得乎。
於現實生活中,面對萬境塵緣之種種誘惑、污染,我等受持百過格,得失之象,將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是故,受持當下一番切實工夫,而以誠敬心,省察克己;即於省察之知過,克己之改過,嚴以自律,毋怠毋忽,勉力操持,不可稍生縱任也。如是,天天加以行持,日晨奉讀自我警惕,以防日中違過,日晚依條目逐一省察,將違過項目詳加記之,檢討改過,期以不再違犯自勉之。吾人當以曾子之吾日三省吾身,蓮伯玉之寡過知非為典範。並效法了凡先生受持「功過格」之行,積極知過改過,改過遷善,修福積德,以學為人師,行為世範之懿行,達於安身立命之境矣。
四、受持條目
百過格受持條目
甲、生活起居與禮儀
一、日計於晨,晨起未生喜心,開啟美好的一天,自勉日行一善。
二、日常作息、生活起居異常;於飲食運動等,未養成良好習慣。
三、家常不炊食而外吃;或有大吃大喝,挑食或食不過半之惡習。
四、個人房間、家裡或工作處所,未能保持整潔,有髒亂之惡習。
五、服裝儀容,未能樸素整潔;奇妝異服,蓬頭垢面,悖離禮儀。
六、邊走邊吃、隨地吐痰,舉止不端且不衛生,違反生活之禮儀。
七、亂丟垃圾、煙蒂等,製造髒亂,污染環境,缺乏公共道德心。
乙、環保與守法
八、平時未做好環保工作;見地上垃圾,未以舉手之勞隨手撿起。
九、製造污染,染污環境或濫墾濫伐,破壞生態,危害人類之生存。
十、行車不禮讓,不守規則;飆車、酒後開車,危及自他生命安全。
十一、在公共場所,未守公共秩序,缺乏公德心,如喧嘩、抽煙等。
十二、進出非法、色情等不當場所,染污身心,甚有犯罪違法之行為。
十三、犯有吸食或販售禁藥毒品,殘害身心,損人害己之違法行為。
丙、勤勞與節儉
十四、生活懶散沒朝氣,作事或上課心不專,常起懈怠或離退心。
十五、上下班不按時,工作效率差,懈怠不盡職,無有敬業精神。
十六、生活貪圖享受,浮華不實,奢侈浪費,不思節制浪費成性。
十七、對物喜新厭舊,任棄可食可用之物,暴殄天物,極不惜福。
十八、通電話未能長話短說,水、電、瓦斯等能源未能節約使用。
十九、婚喪喜慶以舖張求體面,設宴邀致,散財浪費,沽名釣譽。
二十、生活節儉樸實,克勤克儉,造福惜福之美德,未具體落實。
丁、家庭與學校倫理
二一、對父母、師長、上司或家人不坦誠,常有明欺暗騙之行為。
二二、為人子女外出,未能告知行蹤;或不潔身自愛,惹事生非。
二三、對父母不關心不孝順,甚至無禮頂撞辱罵,弒傷忤逆父母。
二四、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婦和睦之倫常生活,未具體落實。
二五、家中兄弟姊妹、婆媳姑嫂妯娌,相處不和睦,屢有爭吵現象。
二六、夫妻相處不和睦,經常口角爭吵,或明欺暗騙,未能互相尊重體諒;甚或隨意離婚,造成單親孩子之家庭與社會問題。
二七、介入他人夫妻感情,破壞他人婚姻生活,悖逆家庭倫理道德。
二八、學業或事業有成,未能反哺知恩報恩,反而藐視父母師長。
二九、未以孝敬心孝養父母,誠敬心奉事師長,感懷養育教誨之恩。
三十、為人父母,未以勤儉孝悌,禮義廉恥之品德,身教於子女。
三一、對老師之態度傲慢;甚且惡言相向,心懷怨懟,難以教化。
三二、為人師表,未能遵崇倫理道德和禮儀教範,懿行身教學子。
戊、待人與處事
三三、遇鄰居同學同事等,未能微笑招呼;鄰居彼此未能守望相助。
三四、未能敬老護幼;遇殘疾老弱婦孺孤寡無依之人,未能善加扶助。
三五、朋友相待不守忠信、道義;為人孤僻或有自卑,無團隊精神。
三六、待人態度驕慢,不誠信,常負人約;或奸巧多計,好利用他人。
三七、他人有急,未能慨然濟急;他人有危,未能立即救助他人之危。
三八、講話速度音量不恰當或拐彎抹角;輕言不實,話多且無好話。
三九、常以不實妄語謊騙他人;或常有口是心非,表裏不一之惡習。
四十、以花言訕誘他人;以巧語詐騙他人;以是非之言批評毀謗他人。
四一、言行輕浮粗俗不雅;說話未能恰如其分,或有打岔不禮之習。
四二、生活缺乏自信,每遇挫折畏難退縮,未能以樂觀進取來迎對。
四三、講話好誇大或強出頭,甚或傷人;喜好閒談無意之人我是非。
四四、口出粗暴穢語,惡口罵人;或有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之惡習。
四五、好談他人之短,挫他人之長;好誇己身之長,掩護己身之短。
四六、偏袒承歡者,排斥不喜歡者;對部屬不關心,對傭人不關切。
己、惡習與惡行
四七、個人尚有抽煙、酗酒、嚼檳榔等等,有礙健康之不良習氣。
四八、飲酒未加節制,藉酒恣意,心粗膽壯,悖理亂性,淫殺口過,甚或傷人奪命,取禍招殃;或嗜酒成性,而天天醉生夢死。
四九、沉迷於網咖或電玩,染污心靈,致心生邪淫惡念,危害身心。
五十、以惡行為才能,隨意參加不良組織幫派,讓父母、師長憂惱。
五一、不讀書不習藝,畏苦怕難,貪圖享樂,虛度光陰,自毀前程。
五二、意志消沈,精神頹靡不振;或不務正業,好吃懶做,生活糜爛。
五三、性情暴躁,常與他人爭執或衝突;或心存邪惡,狡滑奸詐。
五四、為人是非不明,善惡不分,常親近惡人做壞事,還自以為是。
五五、縱情恣意,為所欲為,不守倫常,不崇道德仁義,而隨波逐流。
五六、存心不良,反叫天地做見證;做污穢惡事,反請神明做鑑察。
五七、殺傷害禽獸、蜎飛蠕動等有情眾生,未以慈悲心愛護靈性物命。
庚、淫色之惡
五八、安逸享樂,恣意妄為,飽暖思淫慾,縱慾成癆疾,樂極生悲;甚邪淫亂倫,其縱淫不免破財染病殺身之禍,悖逆人倫綱常。
五九、男女性開放,悖逆倫常,易染病傷身,對婚姻生活影響甚巨。
六十、見他色美,心起非分之想;或生淫念;甚以卑鄙手段強暴傷害。
六一、縱淫肆慾,不顧慮年齡、親屬、長幼而亂倫,嚴重悖逆天理。
六二、萬惡淫為首,為求財利,以姿色、色情引誘他人起邪淫惡念。
六三、以科技傳播色情、從事色情交易或販賣光碟,促使色情氾濫。
六四、所作為悖逆天理、人倫綱常,未能懸崖勒馬,及時回頭而不為。
辛、取財之道
六五、在理財上,未能量入為出,開源節流,甚擴張信用,自施壓力。
六六、沈迷賭博、簽賭或電玩,貪婪無厭,勞命傷財又敗壞善良風俗。
六七、以非法或不當手段,謀取不當利益,違背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六八、功利現實,對名利貪得無厭,唯求自安,不顧道義損害他人。
六九、未經同意擅取他人之物,或偷盜行竊,或以訛騙謀詐他人財物。
七十、以奸計謀取財色,或搶奪路人財物;甚擄人勒贖,謀財害命。
七一、以特權強橫謀取暴利;官商勾結求取私利;或非法侵吞公款。
七二、假公濟私,浪費公帑,侵害公眾利益;於私侵佔他人公司財物。
七三、竊取他人之智慧財產以圖利;或阻斷流通,濟世利人之方術。
七四、強取強求,好侵好奪;或以權勢奸巧不實手段,謀求職位昇遷。
七五、憑勢力奸巧地爭權奪利,營取非分之財,聚財後驕縱又奢靡。
七六、工作不肯腳踏實地,常起分外營求之心,妄想鑽謀名利富貴。
七七、欠人財物不償還;或利用種種不當手段,強取豪奪他人的財物。
七八、投資理財,心存投機僥倖,急功近利,好高騖遠,不務實際。
壬、品德涵養
七九、生活唯重物質現實,忽略心性涵養,心靈空虛常起無明煩惱。
八十、生活緊張壓力大,未能以人文、藝術,涵養心性,釋放心靈。
八一、生活未能以平常心面對;面臨逆境無法沉著以平靜心來面對。
八二、世風遞變,人心速變,天理不變,我心隨世風在變而不自知。
八三、當今悖逆倫理之邪說謬論充斥,我等未能善加明辨,盲從遵循。
八四、讚嘆之語,聞及生喜起驕慢心;逆耳之言,聞及生惱起懷恨心。
八五、成功時,未能自謙而生驕傲;失敗時,未能自勉而怨天尤人。
八六、受恩惠,未以誠心知恩圖報;受誹謗或欺辱,心生懷恨報復。
八七、見人成就,未生喜心反生嫉妒;見人挫敗,未安慰反幸災樂禍。
八八、慾念重貪求多,常生非分奢求,不能遂心即起無明而生煩惱。
八九、心量狹小,不能包容寬恕他人過;喜歡計較,喜好貪小便宜。
九十、逆境惡緣現前未能忍辱,隨即發脾氣而生煩惱並起懷恨之心。
九一、眼見耳聞稍不順心,隨即心生不悅;眼見會起不順眼之心念。
九二、尚有猜忌、懷疑、嫉妒之心;慳吝不肯施捨,或捨而心生悔意。
九三、貶抑排拒正賢之士,誹謗有德之人;破壞他人的名譽和人格。
九四、學識博地位高,未守倫常道德涵養品德,未能肩負「學為人師,行為世範」淑世良謨之中流砥柱,反隨世間塵緣而隨波逐流。
九五、學習別人優點;他人缺點,自我反照,並善加改之,尚未落實。
九六、未能以溫和、善良、恭敬、節儉、謙讓之心,待人處事接物。
九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律己要嚴,待人要寬;尚未具體落實。
癸、誠心改過
九八、未能常思己過,反常見他人過;有善小而不為,惡小而為之過。
九九、自身之毛病習氣和種種過失,未能以慚愧心懺悔心,痛而改之。
一○○、未以誠敬心,受持百過格,具體落實日日知非,日日改過。
五、流通跋
爾今科技發達,世人之生活,隨著電子文化邁進,今人知識雖日廣,但知見日雜,文化日衰,心染益深,善根黯鈍,促使世道人心,急速遞變,且變至其極。由是,功利當道,人倫綱常頹萎,道德仁義淪喪。以致,世風日下,人情冷漠,貪圖名利,不務實際,各懷己見,互競相爭,不信因果,縱情恣意,為所欲為。其結果,純樸民風,日趨敗壞,社會治安,日益惡化;忤逆十惡,殺、盜、淫等,種種違逆天理之亂象環生。吾人以逆天理惡因而感,上天則以災禍惡果來應。
古德云:「道德仁義,乃吾人本具之性德;因果報應,實天地化育之大權。提倡因果報應,乃仰承天地聖人之心,以成全世人道德仁義之性德也。」又云:「人以善感,天以福應;自然雨順風調,民康物阜,時和年豐,人樂其業。人以惡感,天以災應;風吹地震,水旱疾疫,或刀兵劫,種種災難,慘絕人禍,頻頻見告,民不安矣。」亦云:「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知因果,大亂之道也。」是故,個人命運之創造,生活之幸福,家庭之美滿,社會之祥和,國家之安定,人類之和平,其根本之道,乃繫於因果之提倡也。
古德曰:「天下不治,匹夫有責。」您我原是同根生;家庭、社會、國家乃至世界天下,本是共同體。是故,助他即是助己,利他即是自利。濁惡當今,人倫綱常,道德仁義,日趨沒落;於此,是非不明,善惡不分,邪正莫辨之際;有心力挽狂瀾,匡正世道人心者,積極提倡因果,乃當務之急也。
有心世道者,祈以《百過格創命之學》共倡因果。但願見聞者,皆懷「自利利人之心」,行「己立立人之道」;發心受持「百過格」,且將此書輾轉介紹,廣為流通;期能人手一冊,普使天下世人,皆能深信因果,斷惡修善;由是,敦倫盡分,各秉誠心,各盡孝悌,各行慈善,崇尚道德仁義。如是,人人以善因而感,上天必以福來應;自然風調雨順,災難不起,物阜年豐,兵戈無用;此乃以正本清源,息災止禍於未然,護國利民於當下。是則,人人安居樂業,家庭幸福美滿,社會祥和安定,實天下之大幸也。歲次癸未 竹心謹跋。
附、了凡四訓要解簡介
《了凡四訓》乙書,乃眾所皆知「安身立命,改造命運」之法寶;亦是「德蔭子孫,傳家訓子」之寶典。此書,四百年來廣傳於中國各地,乃家喻戶曉至善良書。得此因緣而改造命運者,不勝其數;其影響世道人心,至深且鉅矣!近百年來亦流傳於海外各界,於淑世良謨,亦發揮深遠之功效。
了凡先生立命轉命之理論方法,乃於「因果心性」掌握「緣」變數之「創命論」,擺脫命中註定之「宿命論」。創命論者:以改過遷善,災消福來,福禍轉移操之在人,是故,命自我造,數不能拘。宿命論者:其盛衰興廢,取決於宿命之定數,為定數所束,陰陽所縛,故聽天由命,隨業流轉矣。其改造落實之方法,首在受持「功過格」,凡起心動念、所言所行,善惡纖細皆記之,具體落實,知過改過,改過遷善,修福積德。如是善日增而惡日減,久則唯善無惡。了凡先生由此「善緣」變數之掌握,轉無福為有福,轉短壽為長壽,轉無子孫為多子孫矣。命運之造化,天地鬼神不能獨擅其權,而操之在我也。此乃「命由我作,福自己求。」之真意。
得此書,有志於掌握「善緣」變數之「創命」者,當改過遷善,以謙德涵養心性,廣積陰德,推及於十方。以此身教,教誡於子女,當勝於言教。此乃趨吉避凶,免禍納福,安身立命之正因;亦是祖德流芳,子秀孫賢,滿堂祥瑞,彌久不衰,傳家訓子之正源。司馬溫公曰:「積金以遺子孫,子孫未必能守;積書以遺子孫,子孫未必能讀;不如積陰德於冥冥之中,以為子孫長久之計。」易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是故《了凡四訓》一書,非但是「安身立命,改造命運」之法寶;亦是,「德蔭子孫,傳家訓子」之寶典。
此書,乃明朝大德袁了凡先生,所撰之家庭庭訓。了凡先生,將其一生修持之體驗,及改造命運之效驗,分四篇加以撰述。其次第為「立命之學」、「改過之法」、「積善之方」與「謙德之效」。
首篇以「立命之學」開其端,乃先述立命轉命之理,理者,乃「定數」之「宿命論」與「變數」之「創命論」。蓋數雖前定,但能掌握「緣」之變易,命當可轉矣!故首篇以「立命之學」勉勵世人奮發向上,勿自暴自棄,要勇於操縱命運、創造命運,擺脫命運之戲弄與束縛,而為命運之主人。
以「創命論」之掌握「緣」變數,而改造命運,然命運之改造,當須具體改過遷善。世人之不肯改過,皆自認己身無過,而不知過。「過」乃自身之毛病習氣,諸過不改,奉行眾善,則功過相抵,猶如注水於漏器,但見其損,不見其增,遂以為行善,得不到善之果報,此乃自誤。是知,改過當先於行善,故先曰「諸惡莫作」,次日「眾善奉行」。此正彰顯,第二篇先論「改過之法」,第三篇再曰「積善之方」之次第。由是可知「改過」,實乃「安身立命」之第一著下手工夫。
吾人能「知過改過」,於安身立命下第一著工夫,實屬難能可貴,但若不明行善之理則,也將徒勞無益。世人對行善之認知,往往局限於世俗之常見,是故,不合德行之善行多矣!故訓文第三篇曰「積善之方」。此篇,正論行善有「真假、端曲、陰陽、是非、偏正、半滿、大小、難易」之辨,其推論闡釋可謂詳盡明了。故知「積善」實乃「安身立命」之正軌。
初於行善,以舊習未除,故不免有我慢驕矜之習,是故,末篇以「謙德之效」,闡明「滿招損,謙受益」之道理。謙虛者,日日行善猶嫌不足矣!故知「謙德」實乃「安身立命」之克保有終,克取圓滿。
《了凡四訓》文理俱暢,豁人心目,為明代鉅著。內文雖分四篇,而曰「四訓」,實乃一篇「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立命之真理名言。原著乃優美典雅之文言文,蓋因世緣遞變,時人匆忙無暇,以現代人之生活因緣、科技文化,實不相應於文言文。是故 晚學不揣根性庸劣,學識淺薄,將此書翻譯為白話要解,力求簡要詳明,盼能契合今人之時代因緣。
得此書之大福者,讀之心中自有欣欣向榮之生機,效法了凡先生安身立命之信心,將油然而生。立定志向,由解力行實踐,改過遷善,修福積德,則必災消禍離,迎吉慶、納祥福,命運之造化,操之在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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