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死者到了地獄,見到閰羅王。一個搶別人的食物,被開槍打死。因為他的家人沒有飯吃。閰羅王告訴他:你來錯地方了,不該下地獄。
第二個殺人犯,滅絕一家子的人,因為他的妹妹被這家的一名男子侵犯了貞潔。閻羅王回他:人家一個人傷你十分,你卻殺滅他們,永不得活著。於是一拍,判他下十層地獄。
最後一位是某報紙的總編輯,他直接問閻羅王,我沒有殺任何人,為什麼來了地獄?閰羅王回答他:你為了個人享祿,奉承權力,散播殘害百姓的訊息,政府官員做的錯事你也眛著良心歌頌,你對於社會的傷害、甚至造成社會的沈落,沒有是非,比殺人犯嚴重一百倍!
你該下十八層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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