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自殺的痛苦

我們置身於現代社會,所發現的自殺方法,其途徑極多,因此,他們所感受的痛苦也各有不同。

現在,分為四類來分別說明——

一、窒息而死

(一)投 水

投水自殺——我有一個朋友,曾經親自經歷過一次。他平時極為鎮定,喜怒不形於色。後來因為生意失敗,潦倒商場,竟然投上海黃浦江自殺,幸而被路人發現救起,送到醫院急救。我得知消息,馬上去看他,他一見我,涕淚迸流,悲不自勝。我就問他投水後的感受,他淒然地說:痛苦難當。

「究竟痛苦到什麼程度呢?」

「江水直灌呼吸道,肺部氣體又內逼,內外並沖,胸痛如裂,無法忍受(另外有人耳鼻因而溢血),但在剎那間,就悶絕過去了。」他說。

「既已悶絕,痛苦應該沒有感覺了。是不是?」我說。

「不是!不是!胸部悶塞的劇烈感,依然強烈。」

這個朋友素來是一個不動聲色的人,他在醫院中和我談話的時候,竟然心有餘悸,眼淚直流,可見投水的痛苦,是如何地可怕了!

(二)自 縊

自縊,就是上吊。自縊與投水,雖然同樣是「窒息」缺氧而死;但是自縊死亡,是因為喉管被截斷,血流被阻止,自然更加一番痛苦。從前有一人敘述他的自縊經過情形時說道:「一經投繯,氣管閉塞,血液倒流,身如刀割。接下來就是全身麻木,痛入骨髓。」以上兩人,還都是「自殺」後立即遇救,還缺乏自殺的全部經歷過程。

現在,再看外國人關於「窒息」而死的情形,是怎樣的描寫。

據西方醫學界研究,在窒息的時候,意識昏迷,是因為血液不十分酸化的緣故。但是他的血液還有某種程度的遲緩流動,以致血色黯黑,肺部起小斑點,有充血現象。

又當罪犯被執行絞刑時,咽喉驟然被壓迫,氣管不通,血流阻滯,自然是無比痛苦。開始時二十秒到三十秒之間,外表好似很穩靜。稍後因呼吸運動,頻繁短促,又不得暢通,便發生「呼氣」及「吸氣」的痙攣現象(應是肺部的反射作用,並不是真有空氣出入)。那時的痛苦,就更無法形容了。最後,身體已經疲憊不堪,呼吸紊亂,微弱直到氣絕為止。氣絕之後,面色枯白,兩眼突出,舌頭懸於唇外,雙手緊握,恐怖異常。

又說:「窒息而死的人,開始是肺臟受到強大壓力,接著筋肉麻痹,最後虛脫而死。自始至終,意識雖然混亂,但是肉體所起的變化,和難忍的痛苦,卻清清楚楚印在心上。從我的朋友經驗證明,他確實知道胸部悶塞感,可見並不是沒有意識。然而他被救起的經過完全記不起來,所以說,意識雖有,但沒有活動——到將死那一剎那,意識忽然清醒,而在水中那一瞬間尤其特別清楚。所有過去和現在的一切景象,清清楚楚出現在心靈上。死者在此時,往往悲從中來,深深懊惱自己孟浪。但到了這種地步,悔恨也來不及了。因此,自殺的人,在將死未死的時候,不僅身體上感受到無限痛苦,就是心靈上也蒙受無限的痛苦,才走到「死的盡頭」。

另外,何勵菴先生又說:有朋友姓嚴,到西山深處掃墓回來,夜長晝短,很快就天色入暮了。怕中途遇上老虎,在歸途上拼命地奔跑,途中望見山腰間有一座破廟,急急奔進去,當時天已黑盡,聽到牆角有人說話:「這裏不是人待的地方,你趕快走吧!」嚴某心裏毛毛的,問那人為什麼坐在這種黑角落裏?他說:「我實在是吊死鬼,是在這裏找替身的!」嚴某聽了之後,毛骨悚然。但是他想一想又說:「我與其冒著被虎咬的危險,寧願被鬼害死算了,那——我們就共宿一宿吧!」鬼說:「那你不走也可以。可是陰陽兩條路,你受不了陰氣的侵襲,我也受不了陽氣的爍炙,我們都會渾身難受不安,我們各占一角,不要接近好了。」

接著,嚴某問他等著找替身的緣故,鬼說:「上天有好生之德,不希望人們自殺,譬如忠臣殉國,烈女殉夫,雖然是橫死夭壽,但和壽終正寢是一樣,不必找替身。至於那些被環境所逼迫,窮途末路,更無求生可能的人。可憐他們情非得已,也讓他們逕自投胎;同時仍然按他生平所作,依善惡受報,也不必找替身。另外倘若有一線生機,或者為了一點小事想不開,或遇事拖累別人,呈發暴戾之氣,輕率地投繯自縊,就違背上天好生之德了。所以一定要使他等著找替身,表示對那些輕視生命的人一種懲罰。因此,把他們幽囚在陰暗之處,經常是百年歲月……。」

又問:「是不是有誘人做替身這回事呢?」

鬼說:「這種事我是不忍心做的。凡是一個人自縊,是為保全節義而死的,他的靈魂從頭頂上升,他的死亡過程也快。為了嫉妒、含忿而死的,靈魂從胸口以下下降,死亡的過程就很遲。在未氣絕的時候,所有的血管內血液倒流,肌肉和皮膚仿佛一寸一寸地割裂,痛似淩遲,肺、肝、腸胃裏,如同烈火燒烤,無法忍受。像這樣經過十幾個小時,形體與靈魂才分離。想到這樣劇烈痛苦之事,當我看到想要自縊的人,即阻止他不要做這種傻事,快迷途知返,怎麼肯設下陷阱誘他去做替身呢?」

嚴某又說:「你存這種念頭,一定會升到天道為神的。」

鬼說:「這種事我是不敢妄想,只有專心念佛、發露懺悔,期求佛陀接引罷了!」

片刻之後,天已將明,再問已沒有回聲,再細看也看不到人影。後來嚴某每次上墳,一定攜帶飯食和紙錢去祭他。同時,也總是有旋風在左右卷來卷去。過了一年,旋風沒有了,心裏想:一定是他因為「一念的善心」,已解脫鬼道了。

——見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增補】

戈荔田說:「有一個婦女受到她婆婆虐待,自縊身亡。她住的房子因此廢棄無人居住,用來收藏雜物。後來她的公公娶了一個妾,比她婆婆更為兇悍,公公又喜歡在暗地裏縱容他的妾,全家人很高興這個妾遇到了勁敵,也在暗地裏支援她。因此,做大房婆婆的弄得灰頭土臉,無法反攻,只有忿忿準備去上吊。但是家裏已無其他的屋子可供上吊,於是偷偷地跑到媳婦上吊過的那間空屋。在剛開門的時候,忽然看到媳婦披著頭髮,拖著舌頭,迎門站著,婆婆本來就很凶,一點也不在乎,只是告訴她做鬼的媳婦說:「你不要向我發狠了,我現在就還你的命!」媳婦沒有回答她。對著她直撲過去,陰風慘慘,頓時婆婆嚇昏倒在地上。不久家人來尋找,經過急救才蘇醒過來。婆婆說出她看到媳婦的經過,大家都安慰她,還好沒有失掉性命。」

這一夜,婆婆夢到媳婦告訴她說:「婆婆的命我該去頂替,同時,做媳婦的也沒有報復婆婆的道理。更不會把婆婆的性命當作替身,所以我拒絕了婆婆償還我的命。我的鬼魂現在被幽禁在暗室裏,淒慘萬分,希望婆婆千萬不要再走我的老路了!」

婆婆聽到這番話哭醒了,慚愧萬分,便請來很多出家人,為媳婦做七天超薦法會。

戈傅齋先生又說:「這個婦人有這種善念,已足夠上升天道的條件了,其實也不必再為她超度了。」這席話實在很得當,然而戈荔田(傅齋)先生,都不願說出死者的姓氏,這是我感覺缺憾的地方。

——見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二、麻醉而死

安眠藥片、迷幻藥、嗎啡、鴉片……,都是麻醉毒劑,服用過量能使中樞神經麻痹,使生命陷於死亡狀態。有些企圖「自殺的人」,誤以為這種麻醉性藥品吞服以後,可以毫無痛苦地迷迷糊糊死去,什麼都不知道了。所以有些企圖自殺的人,不約而同,都跑到這條路上去了。但是,據我所見,吞麻醉劑的結果與他們的想像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劑,並不是就此糊裏糊塗地死去,依舊要醒過來,並且醒過來以後,極為痛苦(近來例如歌星甄妮在港服安眠藥的例子)。去年我一個朋友的女兒,服了過量鎮靜劑,昏昏地睡去,她的家人沒有察覺,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方才醒來,頓覺頭脹欲裂,五臟翻騰,欲嘔又嘔不出來,所感受到的痛苦,強烈無比。還有一位朋友的太太,因夫婦口角,吞服了鴉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時候,女的已醒過來,卻不發一語,雙目圓睜,呻吟不絕,狀至恐怖。那種慘痛的樣子,至今還映在我的腦海。以上所舉都是事實,不過將他們的姓名隱去。

又據報載,有一家大醫院的一位護士,她於下午二時,偷服了嗎啡,一直到半夜才醒來,痛苦呻吟的聲音,把同室的人都從夢中驚醒。從以上三件案例看來,的確可以證明,服了麻醉劑,終究要醒過來,而且又極為痛苦。有人卻說:「不會怎樣的痛苦,他們所以醒過來,只因當事人所服太少,倘若多量吞食,一定是一眠不醒,又何來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劑,已經難過萬分,何況服了大量的呢?大凡服了大量麻醉劑的人,四肢必然完全無力。在別人看來,只見他瞑目不動,以為並無痛苦。其實此人正在飽受種種苦楚煎熬——如頭眩氣促、心胸悶痛。不過因為他四肢五官疲乏得無法將他所受的痛苦表示出來而已。所以別人初見時,看不出服者的苦狀,以為服了麻醉劑便會安然地死去。等到後來,因受藥力傷害得太厲害,終於不能支援,就在掙扎的時候,只能發出微弱而淒慘的呻吟;此種呻吟的聲音,不知包含了多少身體的痛苦以及心靈上的痛苦在內。也許這裏面也含有許多悔恨與哀憐的求救。不過那時候已經軟弱得不能明白表示了,所以只認為他不過呻吟兩聲罷了。此說並非沒有根據,據報章刊有許多醫學專家發表談話,服毒和麻醉劑的人,當被人發覺時,大都呻吟不已。可見此種自殺的人,死時並不是平平安安的死去(我的一個朋友曾吞服鴉片自殺,當毒發時,他說痛苦異常,只求速死)。況且此類自殺的人,在經過若干痛苦和發出若干呻吟聲的時候,還沒有被人察覺,以致因劇烈的痛苦而昏厥過去,變成陷於極深的失神狀態。但服大量麻醉劑臨死並無痛苦這類話,也許會有人贊成。但是,倘若有人信了它,就上大當,吃了大苦了。我對於這一件事,本來就想與大家共同討論討論,現在趁這個機會,加以詳細地說一說。

我們要知道,那些安眠、鎮靜、麻醉劑服多了,都會陷於極深的失神狀態。當時呼吸停止、心臟跳動、與死亡一般無二,可是經過一個消解時間,仍然會醒過來,不過經過的時間沒有一定,從幾分鐘、幾小時、幾天、幾十天、幾個月都有(西方醫學界證實),經醫生勘驗,有許多吞麻醉藥而死的人,往往已斷定其死亡,就胡亂地為其「早計埋葬」(西方習用語,猶同「未死而葬」),等到醒過來,早已被家人入殮,欲出無門,終至悶死在棺中。此種痛苦、恐怖、試想多麼可怕!如果要瞭解麻醉劑為害之烈,必須先瞭解「失神狀態」之如何危險,現在先舉幾個國外發生的例子來證明——

(一)戴夫所著《早計埋葬》一書說:

「在『物產展覽會』附近的一個婦人,有一天昏厥氣絕,入於極深的休克狀態。醫生判定已死,此時因正當盛夏,僅隔六小時,便匆匆舉行葬禮。過了很多天,這婦人的母親預備將她女兒的屍體遷葬到另一地,因此將墳墓挖開;這時母親頓時大吃一驚——因為看到她女兒的屍體,已不是葬時的安睡模樣;現在是散亂如麻,裹身體的布已撕成碎片;其實這個婦人根本沒有死,便被醫生誤診而活埋了。後來她醒過來的時候,痛苦煩悶已極,所以將衣服圍布齧成片片而死,她母親見到這種慘狀,從此精神錯亂……。」

(二)據菲戛洛雜誌刊載法國一位醫生,自述解剖驗屍的經過情形如下:

「約在五年前,一個因『發狂』而死的婦人,死後兩天,徵得她的家人同意,醫生準備對她病理加以解剖。因此把她的屍體橫停在大理石桌上,另有一枝燭火,安置在婦人的胸前。因為此時正當午夜,一切安排就緒。於是我(醫生自道)手持解剖刀,直剖婦人的上腹部。不料這婦人竟然狂叫一聲,頓時躍起,燭光馬上墜地熄滅。她一手抓緊我的頭髮,一手亂抓我的面部。我因而恐怖至極,就用手中解剖刀亂刺。婦人被刀所刺痛,長嘶一聲倒地不起,我也從此昏厥,不省人事。直到次日中午醒來,見婦人橫臥血泊之中,一把尖刀直貫她的心臟。至今思之,心有餘悸。那婦人的爪痕,仍然留在我的臉上。……。」

我讀了以上兩件悲劇故事,不禁為之落淚。也為這兩個婦人而哀痛。但是像這一類事情,世界上發生的當不在少數。總之,使人墜入昏迷失神狀態的,雖然不全是麻醉劑,可是麻醉劑絕對能使人陷於昏迷不醒狀態。人,一旦入了這種狀態,就可能會發生上述悲劇事件。雖然如此,有人聽到這番報導,依然難免起疑,說:「近來西方醫學昌明,難道連死與活都分辨不出來麼?」如談到這一問題,確是一件大公案。

幾年前,巴黎醫科大學的德爾塞赫教授,鑒於「死的徵候」難以判定,就拿出一大筆錢,來徵求關於這一方面的研究論文。後來收到了一百多件的研究報告,竟然沒有一個入選。死的徵候不易判定,由此可見。現在經西方醫學界檢驗,除了屍體腐爛之外,如呼吸斷絕、心跳停止、鞏膜起斑,乃至骨硬體冷等,都不足為死亡的決定特徵。可是,屍身腐壞的時間沒有一定,如說非到屍身腐壞的時候,才可判定死亡,那麼在屍身未爛之前,就不能埋葬了,那又怎麼可以呢?然而照現在一般醫生對病危的人,只要氣息一斷,心跳停止,就算是「死亡」,這又多麼危險呢?所以西方醫學界對「早計埋葬」,加以嚴密戒備,並且有各處「人道協會」專理此事。根據倫敦「人道協會」報告,在過去二十二年中,竟有二、一七五人因「預防早計埋葬」而重獲生命。另外,「哈姆布爾格協會」,不到五年,也救了一○七人。雖然各處多少不同,但都有良好的成績。就以上述所說二千多人而論,早經醫生判定「死亡」。如不是「人道協會」的慎重戒備,救命有方,他們早已埋骨黃土。枉死城中,平添了無數冤魂!我對「早計埋葬」一事,所以不嫌瑣碎反覆引證,就是要國人對這一「生死」問題,鄭重加以注意。我們想到,自西方麻醉藥品輸入中國以來,像這一類枉死的人,不知多少!(上海)申報曾經發表「自殺方法的研究」一文,所引事實,可為佐證,再加引述。

「『洗冤錄集證』記載:嘗聞『老仵作』(古代驗屍官)言:檢查服鴉片人的屍體,伏者居多,側者亦常有,惟平仰者甚少。其故由於死者埋葬之後,鴉片毒退,仍復醒回,輾轉棺中氣悶而死的緣故。又記道光七、八年間,粵東有吳姓其人,旅中窮極無聊,吞服鴉片而死。旅店主人,不敢將他收殮。知三水地方,居有死者的親屬,隨即遣人報信。及親屬至,死者已於前一天醒轉,計死去三日四夜。」

我的朋友孫君曾說:

「有一天,我的妻子胃氣痛復發,她就將家人所傳的丹方,名叫『九籠佛手』服了。九籠佛手,是在鴉片水中煮過九次的佛手。豈知她服了之後,漸漸的神志不清,昏厥過去了。於是舉家驚惶失措。因為她服用『九籠佛手』時,沒人看見,就立即請醫生急救。據醫生說她一定服了什麼毒,隨後施用種種急救方法,終究無效。接著脈斷氣絕,醫生說是死了,就在忙亂間為她準備後事,預備將她入殮;想不到過了九個小時,還沒入殮時她卻又有了氣息,人也漸漸醒過來了,到今天還活得好好的,這是今年(一九三一年)九月事。從此事可知,『九籠佛手』藥力還小,所以僅隔九個小時就醒轉過來。如果服了鴉片、嗎啡,就不同了。

不僅鴉片是如此,安眠藥、鎮靜劑都是同類性質。大量服用,都會至人於「死亡狀態」。上海名醫蕭某也說:服了大量安眠藥,雖然一時死去,但是終究要醒轉來。一個人若多服「麻醉劑」,難道不怕「生埋活葬」麼?我想西方國家,對「自殺」防護如此周密,生埋活葬的,尚且難免。中國既無「人道協會」,又執著於習俗,受到一般法令約束,死後一兩天,就要入殮。當目前自殺風氣難以扼止的時候,因此送掉性命的人,恐怕不在少數。我的朋友任君告訴我說:「若干年前我有一個親戚,吞鴉片自盡。死的那一天,是六月一日,天氣酷熱。到入殮的時候,屍體不但沒有一點臭味,而且非常柔軟,簡直不像死人的樣子。我一向懷疑這種事,現在才恍然大悟,這個人並沒有死掉,決然無可懷疑了!」因此,照我的看法,凡是遇到服鎮靜、麻醉劑過量自殺的人,即使呼吸斷絕與死人一樣,把他看為昏厥可以,但絕不可宣佈此人已死。守候幾天,以觀動靜,最為穩當(最好就地挖一個坑,把他的頭放在坑上沿,身體放在坑裏面;或將麻醉昏厥的人,置於泥地上,身上用泥土遍蓋,只留頭部,身體不爛不可入棺,這樣亦可醒轉)。即使是因其他病症而死的人,收殮也不可乙太急。例如「生產、血暈、瘋癱、癲狂」等,都可以致人於昏厥,如果家人不加審慎,豈不是造成自殺者,在枉死城中枉死了嗎?總之,人不自殺,又那會枉死以致遭遇極苦?深盼存有自殺意圖的人,早日覺悟。

三、中毒而死

「中毒」或「服毒」,就是一種器官或多種器官,受到毒性藥品侵入,而使生物軀體變化、損壞,而導致死亡。其實,毒品,亦包括麻醉劑。

除麻醉劑之外,例如服用「強烈化學品」而自殺致死的很多,尤以服農藥自殺,特別提出討論。

(一)硝酸、硫酸、鹽酸、巴拉松

這一類藥品,腐蝕的作用最強烈;一入口,便觸發劇烈的燃燒,最後導致消化系統全部腐蝕出血而昏厥。表現在外形上的,依毒藥的種類,可發現當事者的口唇,呈黃、黑、白等色。又發生嘔吐、昏眩、泄瀉及劇烈的胃腸炎。內臟壞死,劇痛難忍,兼之冷汗虛脫,脈搏微弱,呼吸急促,進而面色青白等,同時發生,當事人因此導致呼吸悶塞而死。

(二)砒石與磷

砒石,就是中國俗說的「砒霜」,西藥的學名「砷」;磷,是火柴製劑。這兩種毒劑都是烈性毒藥,服後所產生的後果,徵候相似。當事人服後發生劇烈的食道、胃腸炎,痛不可忍,暈眩嘔吐泄瀉,經急救後可稍稍平復。數天後胃腸再度發炎,血管二度發生病變,竅孔流血,末後,常因脂肪質變性而死。

同時,大量的砒,溶入血中,突起急性中毒,劇烈的發生嘔吐以及昏睡、譫語、搐搦、肢節麻痹,最後心臟麻痹而死。砒中毒後,體內疼痛如烈火燒灼、千刀斷肉,反側難忍、皮膚出現血斑。經解剖後,可見內臟有普遍出血現象。

磷中毒與砒中毒情形相仿。

四、其他自殺方式

(一)飲彈自戕與刀械自殺

有一位朋友從軍多年,歷經槍林彈雨,曾數度負傷。據他說,當兩軍相對衝鋒之時,彈雨橫飛,槍彈著身,如同猛挨一拳,開始時不覺得痛苦,但不久,頭部便感昏眩,視線模糊,一剎那就昏過去了。

我問他為什麼忽然會昏過去?他說:痛極了才昏過去。可說在昏過去的時候,痛苦雖沒有完全感覺到,可是醒來之後,則劇痛難當。有的手扒腳踢,滿地翻滾,身上泥土,都被他挖掘成坑,你看是如何地難受了!總之,不論受傷輕重,昏過去了,終究要醒過來。不過傷重的人,往往因流血過多,虛憊已極,動彈不得。別人看到以為他靜靜地死了,沒有什麼痛苦;殊不知他真是極苦難當,有口難言……。我聽了他這番話,頗為傷慟。

又有一位朋友姓馬,他也從軍多年;我問他負傷以後的情形。他說:有一次作戰,一位軍官腹部中槍負傷,當時就昏過去了。等醒來之後,滿地打滾,痛苦極了,要我補他一槍算了,免得受這種灼燒劇痛的煎熬。他與那位軍官是至交,實在不忍補他一槍,可是又沒有辦法救他。他仆在地上,又翻滾老半天才在掙扎中死去。當他翻滾的時候,看他筋骨暴起,曲指如鉤,雙目血紅猙獰,恐怖極了。

從以上兩個人的例子可以發現:

負傷不死的人,固然要醒過來:就是致死的槍傷,也要醒過來。死——還是很困難的一件事,還要「慢慢地等死」。其次,在那裏翻滾,確實感到痛苦,就是僵臥不動的重傷者,也感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許更加厲害。

總而言之,不論用槍自殺,或被殺,絕不是就此昏厥不醒而不感痛苦的。所以要用槍自殺的人,此中的痛苦,是不可不知的。但願當您舉槍時,再三思之,勿輕舉妄動。

至於刀傷的痛苦,那兩位軍官朋友,都說比「槍傷」更為慘痛。

(二)輾 死

自從有鐵路以來,想不開的人,就發現「臥軌自殺」,是一種一了百了的解脫方法。以為火車過處,身首異地,什麼都不知道了。但是這種死法,究竟痛不痛苦呢?——實在是殘酷且悲哀極了(幾年前電影演員洪波在中華路臥軌自殺,就是一個例子)。

(三)跳樓自殺

跳樓自殺,和從一般高處向下跳的自殺方式,都是一樣的結果。當死者最初向下跳時,往往因為震動過烈,失去知覺,等他醒來之後,全身骨折肉綻、腑髒碎裂。

根據《死的研究》一書作者哈伊姆博士——「從山崖下墜」的回憶報告說:

「我身如疾風般,從山頂墜落在下面岩石之上,經過彈震,又彈起擲在後右方大石頭上。自己感覺從幾十公尺高空下墜,頭觸岩石,接著又彈撞石壁,都聽到沈悶而巨大的響聲,頓時知覺全失。陷入七八個小時的昏迷後,才感覺到萬箭刺體般的碎痛。」

(四)餓 死

餓死是被動的,但是自己絕食,則是主動的。

西方醫學界,曾以動物來作「絕食試驗」;當一個動物由「挨餓期」到「死」的過程中,有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時間,均呈「穩靜狀態」。但隔不了好久,體溫上升,突然間會興奮暴躁,無法停止。接下來,是體溫突降,生命便告終結;人,也是同樣過程。實際上,照上述情況,一個動物餓死,它的「過程」,又分為「絕食弧」、「餓死弧」兩個段落。在「絕食弧」階段,生命沒有什麼大的變化,到「餓死弧」階段,體重減縮,身心衰弱,終至興奮暴躁,內部發生奇異的感覺,連「人肉」也想吞食,道德意識完全消失。絕食後,生存的期間,延長至六十天,是常有的事。甚至可延至三個月之久。在這種狀態下,長期接受「心臟衰弱」、「暴躁」、「意識窮兇極惡」,慘何忍言?

(五)綜 論

以上所述種種自殺,也許還沒有包括目前更新的自殺方式在內。雖然它們的性質不同,痛苦情況不同,但大概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自始至終,痛苦清清楚楚會感受出來(如溺死、自縊死、服毒……痛苦景象都明明白白)。

二、昏厥後,復蘇,痛苦印象深刻,感受依然十分敏銳(如服麻醉劑、跳樓等)。

三、將死時,意識轉為清楚,過去和現在的景象,歷歷分明。這一條,不僅窒息而死是如此,即使其他一切的死,也是如此。例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景象。但回光反照是外灼的,而意識轉為清楚,則是內部自覺的;這種景象,還在回光反照以後,生命斷絕之前。

所以從第一、第二兩項來看,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殺,遲早要感受到自殺的痛苦的,而且了了分明,絕不是幻覺和假像。

從第三項言,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殺,到臨死時,意識一定轉變清醒。既已清醒,所感受的痛苦更強烈。

由此可以斷言:「感受到痛苦」和「臨死意識轉變得特別清楚」,是「自殺而死」的共通性。就是將肢體截斷,也逃不了這共通的過程,同時也必然感到劇烈的痛苦。

(六)舊式科學思想誤人

自殺的原因,雖說是「客觀環境和主觀心理反應」所造成,但是受到「科學說教」的影響也不少。因為一般科學家對「生命」二字的詮釋,沒有明確的理念。而現在大家奉為圭臬的,就是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所主張的「依稀」、「籠統」的一個詮釋。在他的《生物學原理》一書中,說明「生命是一種順應環境的內部的連續變化」。後人根據他的主張,更為明顯的詮釋。所謂「生命是全體對內和對外的不斷活動」。對內活動,就是臟腑生理變化所喚起的營養呼吸循環排泄等。對外活動,如肌肉收縮等。「不斷」是指內外二種活動連續不斷而言。然而,我們只說「生命就是對內和對外不斷的活動」也未嘗不可。換一句話說,生命就是內部的呼吸循環,與外部的肌肉收縮等不斷的活動,也並無不可,又何須加上「全體」二字?由於近代生物學家試驗,從雞身上割下來一塊肉,這一塊肉,在適宜環境之下,依然不會變壞,而且還長出毛,好像沒有割下一樣。那麼這塊肉既有了「活動」,也應該說它有生命了,可是——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加上這「全體」二字,就是說:「生命是指內外部全體活動」而言,並不是指單項的或多項的活動而言。所以說:「生命是全體對內和對外不斷的活動」。生命的詮釋即是這樣,現在人所奉為圭臬的也是如此:因此就有人反駁他說:「第一要解決的是——能活動的是否代表生命的存在?如果論『活動』,如日月經天,江河流地,空氣流動聲光遠播,磁石吸鐵,電產生能,乃至世間所有『質點』,在時空中,都流動不定,這都可以叫做活動。那麼,江河日月,是不是都有生命呢?如說沒有,可知能活動的,不一定是具有(意志的)生命。至於說一項或多項的活動,不一定是生命;必須要具有整體的活動,才可說是有生命的東西,此理更加不通。單項的活動既不能構成生命,為什麼『整體的活動』,就是生命呢?整體不是由多種單元構成的麼?難道成為『整體』的時候,單一的條件就會突變了麼?譬如以『油』而言,單一的原子既不是油,為什麼集合成群,集滴成液,就成了油呢?究竟這一個油原子是不是具有油性呢?如果它不具油性,那麼它的總體,終究不成為油。如果它具備了油性,一滴之微,也還是油。一與全體,有什麼奧秘存在?所以從這一角度來看,這種論題之荒謬,令人發笑。總之,「生命」這一名詞,實在是很難詮釋的了。

科學家與哲學家,對生命的解釋,論戰從古及今,依舊是懸案。所以一般人都不了了之。

美國著名科學家霍列斯夫說:「生命的真性質,與死的真實性,我都不明白!」神經醫學家納姆博士也說:「我對生命及死的意義,還無確切的見解。」可見西方人對生命的原理並不十分瞭解。就是斯賓塞所說,也不過是一種假定的意義,而不是生命的真正詮釋。可是今人卻奉為至理名言,認為是確切不移的真理,豈不荒謬。比如有人把雞頭斬了,信仰斯賓塞「生物學原理」的人,必然會堅決地說:「雞頭斬斷之時,就是雞命斷絕之時;它一定不會感覺痛苦。」如果你責問他為什麼?他就說:「雞的身體內外活動已經停止(呼吸斷絕),生命當然沒有了。那麼知痛覺癢的觸受意識,自然也就消滅了。」

然而,他雖然是這麼說,這只可憐的雞,還在那裏作死後顛撲掙扎、痛苦難當的樣子。可是有人就是不承認那是已死的雞掙扎於死後的痛苦之中,說那是一種神經的反射作用。在普遍心理學上,既然有這般見解;無怪他們認為一些尋死的人,臥在鐵軌之上,聽火車隆隆而來,以為身體軋斷,生命便已死亡,便不知痛苦。所以身體一麻木就什麼都不知道了。這種迷信科學的一知半解,實在是可笑。

科學家還有一種創論,認為「思想在腦部」,「痛癢感受」,也由腦主管,腦神經壞了,便不知痛苦了。相信這一論調的人,實在不少。所以就有人在想不開時,舉起手槍,對著腦袋射擊,也有從高樓山崖向下撞頭而死的。像這一種死法,只是受到一般科學理論的影響。可是我們想到一個腦袋突然受到重創碎了,也不過一時暈過去了,又為什麼知道它不再醒過來?不會感到痛苦呢?我們真想不透人們為何迷信至此。我們看看那些第一流醫院,是如何處理因車禍、重創、重病「停止呼吸」的人的。那一家醫院的醫生不是當那一條生命「呼吸一旦斷絕」,便把它送到太平間的?

先驅科學上,雖然也認為生命的停止呼吸、脈搏停跳,並不代表一個人已經「完全死亡」,但是一般醫生根本不理這一套!

科學家們、醫生們的想法影響「人類自殺得以解脫」的觀念最大的,莫過於「一死百了」的「斷滅論」。

自殺的人,越來越多,受到科學進步的影響也很大。因為科學越發達,自殺的技巧越好,方式越簡單,而且認為技巧越好,越不會痛苦。

(七)自殺的新理解

我們不厭舌敝唇焦地再說一次,「死後生命斷滅和思想由腦袋所主宰」的論調,已被新的科學觀念所否決了。由於近來「心理學、靈魂學、心電研究、催眠術」的研究日益進步。因此,「心光」的妙用,也逐漸發現了。我們知道,能左右世界,支配一切的,是「心」的力量;而不是客觀的物象。例如:思想是「心」的作用;感覺是「心」,令人健康的是「心」,令人消瘦的也是「心」;乃至一切行為造作,無不是以「心」為主宰。在心理學、靈魂學、催眠學的試驗中,所發現的奇異超人的境界,沒有一樣不是「心」的力量和作用。因此,可知「心力」,極為不可思議。西方著名學者密德所著《死的研究》一書中說:「心,不但是離腦而獨立,更以腦為工具,而產生種種作用。而且心的要素與物質的要素,互生關係,而又互為影響。」最近弗拉曼寧(Flammarion)在《死亡及其奧秘》一書中說道:「心靈自有它的靈智;而且心靈是整體的,獨立的,所以也是不滅的!」像這一類的理論,在歐美各國,早已風行一時;而我們還在那裏守著幹屎橛,抱著那些科學上最腐化不堪的論調,洋洋得意,肯定為世間唯一的真理,生死以之,不願稍變,真是頑固可笑。世間任何一件事物都是可變的、生滅的;思想學術也是進化的,但真理是不變的。所以對一切理論,絕不可泥古不化。

現在,西方哲學界所崇尚的新理論,一言以蔽之,就是「心靈萬能,心靈不滅」。德國著名哲學家叔本華也說:「死為物質生命的最後,而不是自己存在的最後。」這種銘言——真是又「空靈」又「實在」。比較「思想由腦主宰,一死百了」這種陳舊不落實的論調,已不可同日而語。就是對「自殺」而言,也可以圓滿解決了。

上面曾說過,「感受到痛苦,與臨死意識轉為清醒,是自殺而死的共同特徵」,究竟這兩層理由何在呢?如談到第一層,自殺以後,所以會感覺到痛苦的緣故,一方面是因為「心靈獨立」「身壞而心不壞」,感受的能力沒有消失(因藥力或震動力的破壞內臟,失掉知覺,但這也是暫時的)。另一方面心靈雖是獨立,而「心靈與肉體」卻有互存關係,所以身體的痛苦還是感覺得到。即使是「身體斷裂、腦組織破壞」,這種強烈的痛苦,無不清清楚楚。

至於第二層,臨死時意識轉清的理由也有兩種:一是「反射作用」:好像將熄滅的燈,突然增明,返照剎那之後再滅。二是「承前啟後的作用」:因為心靈既然不滅,所以此期生命將滅的時候,一定再度營建一個未來的生命以接續之。既然要營構一個未來的生命來相續,所以在此時意識不能不起特殊作用,給予能力,幫助構造(參看下一章「千里眼」)。我們強調一個人自殺(死了)之後意識會突然清醒,其原因在此。從新學理角度如此一講,自殺而死的過程;便清清楚楚。自殺以後劇烈的痛苦完全會感受到,直到「死定」為止,絕不含糊。人,何苦要自殺呢?

案:西方哲學界,有一派「純粹的唯心論者」,也可稱為「覺性論」者,依他們說,自殺以後的痛苦,會清清楚楚地感受到。總之自殺的苦痛,非常強烈。譬如用手捏著鼻子,或者將頭浸入水中,已覺難過。那有投水自殺、氣閉血阻,而不痛苦的呢?

刀傷了指頭,針刺到肉。那種疼痛,那有身體被軋斷,五臟被子彈射穿,血肉模糊的痛苦劇烈呢?

足趾偶然踢到石頭,那種疼痛,又那裏比得上從高樓下墜粉身碎骨的痛苦呢?

至於說到「腦部」碎裂,就不覺痛苦,這是欺人之談。

一個人要是自殺了,如果覺得痛苦,腦部反應必然最為厲害。因為神經愈靈敏的地方,所反應的痛苦也愈厲害(如乳頭、指尖等處),腦部不是神經最靈敏的地方麼,因此,它所反應的痛苦也自然特別厲害了!

第二章 死後的真相

我們活在世間做人,大家都沒有「死過」;活人講死後的真相,真是隔靴搔養。何況要人信服你的話,那更不容易。

現在我首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後的靈魂(神識),的確能記憶生前和臨死時的一切經過。所以我把我所見所聞的「中外各地」發生過的事實,就所知寫出來證明這個理論,而且這些事實,都是有根有據的。不過大家千萬不可存有成見,認為看得見的東西就「存在」,看不見的東西就「不存在」。要知道——看得見的東西不一定「有」,看不見的東西,不一定「無」;譬如:「空氣」、「電」、「原子」,肉眼那裏看得見?可是大家為什麼確信它「存在」呢?海市蜃樓看得見,何以又說它無呢?可知一種事物的「存在」與「不存在」,並非以「看見或看不見」為認定標準。更進一步說,平時「信以為有」的事物,往往是不存在的;平常認為它不存在的,也往往是「存在」的。像原子、電子、質子。科學家信以為有,而訂為物質基本要素。然而東西方各國,有許多哲學家、科學家、卻不認為世界有所謂「實質的存在」。並且認為原子、電子都是「妄說」。至於像平常斥為迷信的「鬼」、「靈魂」、「神」、「菩薩」,以為絕無存在的可能。而近代歐美各國,經研究專家證明,都已肯定為「實有」。

總之,宇宙間一切真相難明,知識無窮。所以萬事萬物,都不可憑想像判斷,也不可妄加肯定。說「有」說「無」,信「有」信「無」,全是自己的一廂情願,與真理的標準,全不相干。因此,人們對事物價值的判斷,應該虛心,不要執己見為真理。——這一節講靈魂為存在,以下再說「枉死後的苦相。」

一、靈魂是存在的事物

要明白死後真相,首先要肯定「靈魂」為存在的事物;如果否定了靈魂,那麼死後一切都消失了,那有什麼真相不真相可討論呢?

現在舉八項世界各地的事實,來證明「靈魂」為一種「存在」事物。

(一)近來西方各國,非常崇拜「心靈不滅」學說,確信有靈魂的存在,因此研究「靈魂」的學者、學會、心理學會如雨後春筍,遍於各地。這些學會的會員,還都是有地位的科學家、哲學家、心理學家、物理學家,像英國的洛奇爵士(Oliver lodge)、小說家柯南道爾,都是會員中的一分子。

(二)英國湯姆森所著《科學大綱》,久為東西學界推崇。而「靈學」一科,竟然也羅列其中,並確認「靈魂學」亦是一種「科學」。更值得人們注意的是,現在英法各國大學,多設有「靈魂學」一門學科,供學生選修;將來「靈魂學學士」,亦將在社會佔有一席地位了。

(三)拍攝「鬼」的照片、錄下「靈魂」的聲音,將來都是可能的事。也時有所聞我們中國各地民間拍到鬼神的照片。但錄下「鬼」的聲音的,尚未發現。(天華編案:科學家已能用寇裏恩式攝影法攝下人體及生物的靈電磁光。詳情可參閱本公司印行之「禪定天眼通之實驗」。)

現在舉西方國家一項例證:

英國海軍少校朴頓,到美國菲特斐奧遊歷,到了那裏,就住在他朋友渥利福斯書房中。入夜以後,他就榻而臥。將到半夜,忽然聽到房中有歌聲響起,歌詞清新入耳,詞云:「馬鞭草與朱色之丹兮,打破我迷戀中的快樂……」。細聽聲音低細如秋蟲哀鳴。他便起來尋找,但是什麼都沒看到,等他回床,歌聲又起了。他就驚訝地問道:「是誰呀?」接下來就聽到一縷低微的女子聲音答道:「我是莎娜呀!我唱歌與你何干啊!」說完,歌聲又起了。這位海軍少校無可奈何,只得睡了。第二天,他把這件事告訴他的朋友渥利福斯。渥利福斯在晚間也到這間書房來睡覺,當他深夜剛入睡之時,聽到歌聲宛轉低吟,徐徐地破空而唱。從歌詞內容,記得這首歌,確是莎娜生前愛唱的一首歌。原來莎娜,是渥利福斯芳年早逝的妹妹。後來透過美國靈學會派人到這裏,把鬼的歌聲加以錄音,灌成了唱片,至今仍然保存在「美國靈學研究總會」檔案中。據說「靈魂的聲音」,比「人聲」頻率低沈約百分之五十二。

(四)近年來歐美各國設立的「靈學會」中,往往有「出現鬼影、聽到鬼聲、筆自動寫字、家俱自動搬動、鋼琴無人自奏、樂器無人自鳴」的驚人現象。可是沒有見過這類事實的人,都不相信。

下面有個例子,以供作證。

《死的研究》一書載有伽靈頓所記「靈感會」一事,離奇動聽,摘錄如下:

「由『撒比阿』(靈媒)所主持的『靈感會』,每一次開始時,靈媒面前的桌子,在燈光燦爛之中、眾人嚴密監視之下,忽然騰起,浮在空中,離地有二尺之高。停在空中約二三十秒,不墜。像這樣反覆數百次。有一次內室的小桌子,忽然騰空向外飛,落於外面靈媒面前施法的桌子上。」

「每次靈媒主持的靈感會上,一定有一兩種樂器,無人自鳴,有一次一隻小鼓突然自己敲了起來,又飛到靈媒的頭上,然後飛到內室落下。」

「至於鬼魂的身體及面部也出現過一兩次。有一次靈媒右邊的監視人,覺得肩膀有人碰一下,回頭一看,分明有一個人影子,在逐漸淡化,逐漸淡薄如輕煙,然後移入內室而沒。」

「有一次,靈媒撒比阿的手足被人用繩綁住。不久,忽然出現一隻白手,又將繩解開。於是靈媒再請人把他的手足牢牢縛定,那只白手又出現,繩又解掉,並且把繩子扔在一個旁觀人的身邊。另一次會中,一個紳士從衣袋中取出一個煙盒,當眾放在桌子上。忽然煙盒自動開啟,香煙自動飛到那位紳士的口中。」

「我到『靈感會』不下四十次,對會中所顯一切現象,絕少疑惑。更由於它們一再表現,斷定絕無魔術行為。」

又,《平等閣筆記》一書記載——

「從前伍廷芳博士,遊美的時候,參觀靈學會十多處,所見令人聞所未聞,有聽到鬼靈聲音的、有與鬼靈說話的、有與鬼靈握手的,有一次見到鬼靈現形與人跳舞的。據說,伍廷芳曾贈一位鬼魂一束鮮花,那位鬼魂馬上捧著鮮花隱去。」

(五)西方國家有一種人,有特殊的目力,名叫「千里眼」,也叫「透視眼」。當某人臨死之時,心身所起種種痛苦,以及蛻為靈魂的經過情形,都能清清楚楚地辨別。

有一篇有關「千里眼」的文章,記載有一個叫阿摩尼亞的男子,便具「眼通」的能力。

「……他的母親死期已近,好在我的身心已能進入透視狀態,見到這位婦人體內器官已無力接受精神的支配(靈魂與肉體漸次分離時)。在分離時,恰如至親好友一般,難捨難分,在將分未分的時候,發生了這樣的阻力,臨危者似感十分痛苦。

「沒有好久,她的頭部,似為一種美麗柔和,而有光澤的光暈所包圍。大小腦皆逐漸擴大,特殊的交流電氣作用,也中止了。」

「靈與肉分離的時間愈近,頭部的光暈與熱度逐漸增加,肢體末端都逐漸發冷而呈現黑色。在環繞頭部四周柔軟的靈氣中,另外呈現一個頭部輪廓,這個頭形逐漸地清楚,最後發出一種強烈的光輝,幾乎阻斷了我的透視。這個靈魂的頭,卻從肉體的頭顱上映射而出。當映射而出的時候,四周有芬芳的大氣,晃漾波動。接著這靈魂的頭顱,模型已具,大氣也就隨之消失。」

「靈魂的頭已經形成。於是,肩部、胸部,到全部身體,逐一形成。生時的肉體所有的缺陷,不完美處,也一併消失,而趨於完美。」

「新完成的靈體,矗立在肉體的頭上。此時『靈肉』兩者的關係,愈形隔離。此時,忽然發現活動而又疾速的一束電光。其中一部分歸於肉體,又分散到全體,以防止身體驟然崩潰。」

「這一離開身體而形成的靈體,開始呼吸周圍大氣中靈的部分。最初呼吸似有困難,但漸漸習慣,轉現愉悅之色。細觀靈體狀態,與肉體全然一致。外形,五臟六腑,乃至毛髮手足,與生時無二,真是不可思議。」

「靈體的精神狀態與情緒,雖然沒有及時觀察,只見它態度安詳,並不以家屬的悲哀而悲哀。因為它深知它的家人不知它的靈魂依然存在的緣故。」

「靈魂的變化經過,須費二個半小時,在它呼吸四周的新空氣,已經習慣以後,便從肉體的頭部移動。以它很自由的意志,移步向外。從室內到室外,繼而飄浮到空中。我看見了不禁驚喜交集。接著見到兩個靈體從靈界出現,與那位死去的婦人相見。並且一同走向地球的上空,冉冉上升。一轉瞬間,距離漸漸拉遠,逐漸消失。」

狄維在他的名著《死與來生》一書中,也有千里眼所見「生命瀕死」的記載。因為大致相同,不再引述。總之,「千里眼」在西方時有所見,並非鳳毛麟角,絕無僅有。記得我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外籍教授魏狄克也曾告訴我們見過千里眼的情形。千里眼並且能知過去未來,毫釐不爽。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六)自古以來,大宗教家,以及大哲學家,無不堅信靈魂的存在。例如猶太族的摩西、耶穌;阿拉伯的穆罕默德;印度的聖者釋迦,都親證靈魂不滅,死後有因果輪迴。就是我國的孔子也說:「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鬼神之為德,其智矣乎?」可見孔子承認靈魂的存在。其他如希臘蘇格拉底、畢達哥拉斯、柏拉圖,以及德國哲學家叔本華,都主張心靈不滅。

(七)從來鬼神靈跡,載於「經籍、史書、傳記、筆記、報章」,難於盡述。就是我的朋友中,親見鬼靈的人,也不在少數。並非水光陽焰,似真似幻。

據以上所說,「靈魂不滅」之論,證據充足,實在無可否認了。

有人說:你所講的,是「中陰」、是「識神」,就是「人死逕生鬼界」,也得說是一個鬼;靈魂一詞,帶著「我相主宰」,於佛理難通。我說:如果以這種道理問難,我只有認過而已。要知道我所要表明的,重於事而不重理。人,到了要自殺的時候,再去研究此中道理,已來不及了。 我們知道有隨俗論事,以便讓人知道「死後並不是一切都消滅,而是去受苦」。這才是緊要的。就理上說,「識神與靈魂」固有分別,如從事上說,則同時顯示「死後生命不滅」之理,並無不同。所以濫用「靈魂」一詞,方便而已。

二、枉死後的苦痛

一個人既然知道「靈魂不滅」,死後還有來生。以為現世的生命,為時短促,苦多樂少,有什麼寶貴可言?不如自殺算了,也許可以解脫痛苦。但他卻不知道人生一世,本來已很苦,如果自殺了,不但在苦上再加自殺的苦,而來生受報尤其是苦。而且所受的是「慘苦、極苦、長久苦、苦中苦」,真是有說不盡的苦。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大家千萬不要輕生,以致後悔無窮。但是有人說:一生只歸一生,自殺是今生的事,與來生何干?又怎麼會受大苦呢?我說:要明白這個道理,只要把西方學界所發現的一件事,先來引述一下,理由就可舉一反三了。

外國人發現什麼呢?——就是突然死亡的人,眼中留有最後所見的物象(過了不久,印象就漸漸消失)。譬如某人被殺,那個兇手就是這個被殺者眼中所留最後的印象。西方人用兔子來實驗。用棍子把兔子擊斃,從兔子眼中,則可見到致兔子於死的兇器映現。看到這項試驗的人都極為驚異,而不知其故。實則此種理由不難瞭解。實在是因為人或兔子,當他被殺時,就反應出極端的恐怖、絕大的痛苦。這種形勢,強烈地映入心中。眼睛第一個反映出這種景象,仿佛照相機一樣,就把他反照下來了。既然有這種發現,那麼生前自殺,死後受苦的道理,就不難明白了。人們要知道,能分別苦樂境界的能力,全是心靈作用。心靈既受到絕大的恐怖和痛苦,這種印象是不會消失的(與「能力不滅論」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 相符)。就是人死了成了鬼魂,這種恐怖和痛苦,還會時時復現,相續至多生多世。因此死後的慘苦,是無法用語言表達詳盡的。現在分四項說明:

(一)靈魂昏迷

根據西方「靈學研究會」報告,靈魂最初離開肉體的時候,因為受到「肉體死亡」的衝擊,心智較生前減退,能力也較生前減弱,但是不久即可恢復。至於自殺的人情形就不大相同了。因為自殺的人死時受到劇烈痛苦的震蕩,迷離昏昧,心靈能力部分喪失,經久猶難恢復;我們看到每一屆「靈魂發表會」,死者之靈,憑藉靈媒與生人晤談時,往往突現「顛倒迷失」的現象。這是由於死時的顛倒狀況,突現於靈魂心中所致。據西方人說:這是常有的事。自然死亡的人尚且如此,自殺而死的,更可想而知了。

(二)醜態常存

「臨終一念」,對死後有絕大的影響。所以「死時安詳」,死後靈魂也安詳平靜;「臨死悲哀」,死後依然悲哀。不但哀樂如此,就是臨死時的形象——死後也會常常現相。有人看到「斷頭鬼、縊死鬼」,實際就是臨死的真實狀貌。醜態常存,這是家屬對臨終時的人要千萬留意的問題。要讓家人安詳地逝世,不可讓他哀傷、愁思、煩惱。

下面有兩個西方人的故事。

在《死亡及其奧秘》一書中,記述羅依班律給佛拉曼寧的信中說:

「一天夜間,我別了友人徐鵬,又到一家咖啡店小坐,因此回家已遲。但覺得身體輕健,心中安詳。當時夜已深沈,就上床入睡。誰知睡不了多久,突然被惡夢驚醒。忽見友人徐鵬滿頭鮮血的立在床前,並向我道別;驚嚇之餘,我立刻坐起。那血淋淋的徐鵬,依然歷歷在目。待到天明七時後出門,預備探聽消息,恰好對方也有人來,報告徐鵬已死。因此,得悉就在與他分手那一夜,從樓上跳躍下,腦殼碎裂而死。」

又弗蘭馬利文所著《不知之物》一書中記述,有一婦人曾見到她弟弟(在一次戰役中重傷而死)的幽靈。

書中說:

「我夜間突然醒來,見我弟奧立白,兀然僵立於我的臥床之旁,他的膝部,被一種有光的霧氣所包圍。此時明月已沈,夜色如漆,雨聲瀟瀟,倍覺淒涼,因之我從床上躍起,穿越我弟弟的靈體而過。到了門口,正要開門時,再一回頭,見那白茫茫的靈體也逐漸移動,向我走來,他雙目注視,表示親切而又痛苦的樣子。因此,看到他的右側腮部被刀削掉,鮮血淋漓,面色如白臘而透明,其狀極慘。」

書中又提到後來那位婦人得知她的弟弟果然戰死,受傷的地方,正與她夜間所見相同。

(三)自殺時的痛苦,死後會常現

(1)西方有《鬼語》一書,係美國一位法律學者荷滋死後,透過英國女作家拔柯的手寫成。後由南京中央大學孟憲成教授譯為中文,已故外交家伍廷芳作序。死者荷滋在書中說:「自殺的人,死後遭遇極慘。」

又說:

「世間有最可愛的事,也有最可怕的事。例如自殺這件事,人們如果知道死後的劇苦,像那樣酷烈。無論如何,也不會尋死了。」

(2)英國湯姆森所著《科學大綱》一書中有云:

「如果在一間房中,曾經演過慘殺的悲劇,用精神感應法,可使此種經久幽秘的事,重演一遍。劇中所有角色,和當時出事時的情景,會映現分明,歷歷在目。」

這是由精神感應的力量,激發鬼魂重現慘死景象。更因反射的力量,這種慘景,映現在人們眼中,因為鬼魂心裏,慘案會再予浮現,如同磁石吸鐵一般。

(3)友人孫世英曾經告訴我一件事:

「報載蘇州思婆巷有一戶人家,夫婦不和,丈夫兇狠,持刀將太太殺了。事隔數年,有一天深夜,巡邏警察正在巡查。突然間看見男女爭吵,男的持刀將女的殺了。片刻不見了。後來查證於鄰近一老人,據說數年前,確有此事,自後此種慘景,每年這一天就出現一次,那位老人已見過好幾次。」

友人雖說他已不能完全記憶——可是查考這件事,大致與上述所寫一樣,這都是因為鬼魂心中感到死時的慘痛,輻射再現。

以上所舉的例子,大多摘於西方書中。恐怕大家看多了生厭,現在再舉幾個中國的例子,也都有真憑實據。

在沒有寫出以前,先談談「扶乩」這件事。不信扶乩的人,以為都是扶的人搞鬼,其實不然。扶乩之術,雖然是我國土產,而現在西方國家也很盛行。在日本稱為「靈子術」,靈子,就是「巫」的意思。扶乩由日本傳到荷蘭,再由荷蘭傳到歐美各國。西方國家稱「扶乩」的板為「維吉板」(Owig board),現在各地「靈學會」中頗多使用。前美國總統威爾遜生前相信扶乩。有一次乩盤上寫出無數希伯來古文。他平時並不認識這種文字:可見扶乩也有很多意義在其中,雖然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現在要說的,就是近代高僧——寧波觀宗寺的諦閑法師所經歷的事情。他是近代鼎鼎大名的天臺宗師,當無虛妄。

(4)顯感利冥錄(節文):

「一九二六年夏天,旅居北京的佛教界居士們,恭請浙江觀宗寺,諦閑老法師來京宣講『圓覺經』。當時住在西城小沙鍋胡同的錢叔陵居士,喜歡扶乩。北京都城隍『白知』,有一天前來降壇。乩文說:諦閑老法師可惜無暇來一談,諸位能不能去禮請呢?大家問:下星期天可不可以?乩文說:可。後來諦老如約而至;白城隍再度降壇,文云:今日蒙大師惠然光臨,感激無比。在乩文中,向諦老提出很多問題。其中一條說:世間庸人,做鬼最苦,終日昏昏沈沈,如有所失。而橫死者,鬼魂更為慘苦,又難超生。不知何故?問過之後,周倉臨壇,大家問他死時痛苦為什麼到今天還會再現(周當時是墜城而死)?諦老為他說法開示完畢,周倉感謝而去。」

周倉死了已一千多年,自殺的痛苦依然不滅;推究其原因,全在當時一念之誤,企圖自殺的朋友,該以此為鑒。更有一層,大家以為周倉已死千年,為什麼至今仍會降壇,不免奇怪?這就可見靈魂不滅,確然無疑了。

(5)上海法藏寺興慈老法師親口所說:

「天臺山方廣寺(興慈長老所主持的)有二位比丘,先後為同參道友,後一位因為失足,墜落石橋下面死亡。有一天,他的同參正在靜坐,忽見到死去的道友出現在面前,恍惚間跟著他走出禪房,行到石橋邊,那已死之僧突然間一躍而下。只見血肉狼藉。痛苦哀嚎一陣,慘不忍睹。一瞬間,又恢復原來面目說:『我天天受這樣的苦。』他的道友心中大慟,因此倉促出定……」

(6)周敏群先生說:

「北平有文效孫其人,有一天到崇效寺看牡丹,在很多的遊人中,有一位眉目英銳、俠情流漾的青年,與眾不同。便走過去揖問大名。這位青年說姓譚。名叫『炎言』,籍貫湖南,曾在官場浮沈,暫住京師,不久回鄉,此人神情高潔,談吐豪邁,效孫因此對他極為傾倒,就與他做了朋友。以後就時時相聚,友情日增。但轉瞬之間,寒冬已到。有一天,炎言挾一幅畫,倉促來找效孫,並且慘然對效孫說:『我將回湖南,從此一別,不知何時再見』效孫便問道:「你為什麼要急著回去呢?」炎言說:『我有脖子痛的病,每到冬天必發。今天疼的更厲害,所以想回去治療。』談話的時候,就把畫軸送給效孫,說:『這是友人為我畫的小像,持來相贈,聊供別後紀念。今日行裝待發,無法久談了。』話說完忽然不見。效孫非常驚愕,知是鬼魂異類。馬上將畫軸展開,果然是炎言的小像,並題有『望海詞』一闋。有『曾經滄海,又來沙漠,四千裏外關河,骨相空譚……』等句。到此效孫才憬然大悟,這位青年鬼魂,不是別人,就是光緒戊戌政變時,在北京慷慨赴義的六君子之首譚嗣同。因為譚的遺著《莽蒼蒼集》中,也刊有這首自題小影的詞。大約因為被斬時的慘痛突發,所以急急離去……。」

錄自《神鬼交通》

(7)楊仁山先生說:

「先父做旌德地區教育首長時,有一學生,曾經遇到過吊死鬼,並且互相談話,據那吊死鬼說:枉死鬼,無法超生,最為慘苦。且必須請高僧超度、誦經才能脫身。那位學生就答應他,為他作佛事,但是要他變現縊死的狀態。鬼不願應允,說變現縊死狀態的時候,非常痛苦,非經三五天不能回復原狀;後經那位學生再三請求才答應。但是他說:『我變相的時候,不但人性全失,而且不能認識人。你在床上必須將帳門抓緊,以防備我撲過去,否則兩相不利。』然後,那縊死鬼便變得極可怖的樣子,滿屋亂撲,一如傍徨無主。又連撲帳門三次,沒有撲過去,才破空長鳴一聲,奔出門去。」

(8)松江佛教會會長耿君鑣先生說:

「本縣人吳伯庚的兒子吳光田,在南京東南大學讀書的時候,與幾位同學參加革命,非常熱心。但事機不密,被孫傳芳的軍隊知道了,馬上派兵到校,抄查證據,當時光田義憤填膺,因為言語間抵觸了士兵,竟被他們用亂刀砍死。後來國民政府軫念忠勇,追獎議恤。雖然不算白死。可是他的鬼魂卻受苦不了。死後三個月,靈魂不時回家,附在老人或幼兒身上,陳訴刀刺的苦痛,非語言可以形容。雖然死已很久,痛苦依舊。說時涕淚如雨。家人聽了,十分哀傷,特地請高僧能禪法師說幽冥戒,為他超薦,後來他的靈魂才不再附人體出現。」

【增補一】

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說:烏魯木齊(迪化),漢譯是「好圍場」;當我旅居該地的時候,有一個名叫「烏魯木齊」的翻譯官說:「新疆軍隊裏,有一位火頭軍,名叫巴拉。從軍打仗時,遇到敵人(賊寇),每次都全力奮戰,後來有次被流矢射穿左腮幫,箭頭從右耳後方出來,還咬牙奮戰,砍殺一個賊兵,與賊一同倒地死亡後來我因事宿於當地軍事首長私宅,夢到巴拉來拜謁,衣冠鮮明,不像低級士兵,而且夢中忘了他已死,問他現在何處?要到什麼地方去?他說:『因受差遣經過此地,偶然遇到主人,思念殷切,才來拜訪。』又問他為什麼得到(陰間)官職?他說:『忠孝節義,也為天帝所尊重。凡是為國捐軀的人,雖然低到炊事兵,生前如果沒有犯罪,幽冥也要留一個職位給他;原有過惡的人,也會消除他以前犯的罪,到人道轉生,部下現在是博克達的山神手下部將,職位等於一個團長。』又問他要到什麼地方去?他說『去昌吉!』問他為什麼事去?他說:『奉命送重要文件,但不知內容是什麼?』然後我忽然醒來,他的話仍然留在耳邊。當時是在乾隆三十三年(西元一七六八)的六月到八月十六日,有『昌吉叛變』事,巴拉的鬼魂不敢預先泄漏。」

——見《閱微草堂筆記》

【增補二】

烏魯木齊的軍政指揮官——巴顏弼說:「從前出征『烏什』時,晚間做夢到一處地方。山邊有六七個帳篷,但是看不到兵,雖有幾十個人走來走去,也仿佛像文官。我到那邊細看一下,遇到已逝世的護軍統領(大約師長級)某人,我們互相握手慰藉辛勞。我問他逝世已久,現在有什麼事到這裏來呢?他說:『我因為平生正直,所以得封陰官。現在我是跟隨軍隊查記戰死者的名單。』我見到他的桌上擺著很多冊子,有黃、紅、紫、黑多種,就問他這些冊子是以「黃旗、紅旗……」來分類的嗎?他微笑說:「旗?那裏有『紫旗和黑旗』呢?這只是代替甲乙丙丁的次序罷了。」我再問他這些次序以什麼為標準?他說「忠心為國,奮不顧身,名字登在黃冊子上,遵守軍令,寧死不屈,登在紅冊子上,隨軍征戰,輾轉陣亡,登記入紫色冊子,大軍潰敗,無路逃生,屍無葬地,斷肘缺足的,登入黑色冊子。」我再問他:「一個命令下來,血肉橫飛,又那能一一判定忠貞等級,而毫無一點差別呢?」他說:「這只有陰官能分辨得清楚。大凡人死魂魄還在,他的靈氣還如生時,應該登入黃色冊子的,他的靈氣如同烈火一般熾盛,壯勢逼人;應該登在紅冊子上的人,他的靈氣好像一股煙氣直向上升,風都吹不散;應該登在紫色冊子上的,他的靈氣仿佛雲中泄出閃電,來往閃爍;在這三類中,最上一等要列入神明級;最下等也要列入善道;至於列入黑冊子的,他的靈氣畏畏縮縮,如同死灰枯木,在陽界的政府會褒揚他的忠義,也同例享有哀榮;而陰曹地府,卻以平常的鬼魂對待,不再把他列入高級了。」

巴提督側耳恭聽,肅然動容,正想問問自己的將來,忽然被炮聲驚醒,後來常把這件事告訴他的部下說:「我領軍作戰每想到這些話,便覺得犧牲於戰場,生命輕如鴻毛,毫無所惜。」

——見《閱微草堂筆記》

【增補三】

翰林院的譯官伊實,隨軍出征伊犁(新疆)時,血戰突圍,身受七處重傷而死。過了兩晝夜,又醒了過來,拼命跑了一晝夜,才追到自己的軍隊。當時我與博晰齋,同在翰林院任職,見他身有傷痕,詳細地問他原委。他說;受傷時絕沒有痛苦,但是起初如同昏睡,接著漸有知覺,而魂已離開身體。四面一看,都是一片風沙坑洞,不識東西,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已死。突然想到孩子還小,家又貧窮,心酸徹骨,便感覺身如一片樹葉,隨風飄飄蕩蕩。又忽然想到就這麼死了實在不甘心,發誓要做厲鬼來殺賊,便感覺身體仿佛生鐵澆鑄一般,風吹不動。在徘徊四顧之時,正要直上山頂,看望敵兵在何處,忽然如大夢初醒,已僵臥在戰場血泊中了。晰齋歎息地說:聽到這段故事,使人覺得戰死並不可怕。正因為如此,忠臣烈士,才容易做到,一般人為什麼貪生怕死而不願做一個烈士呢?

——見《閱微草堂筆記》

(9)耿君鑣先生又說:

「本縣有徐姓的女兒,因為得罪了繼母,不堪威逼,就上吊自縊死了。後來,房東因為徐女住的房間常有怪事發生,恐怕對自己的住宅不利,就設法作法祛除。因為有人對他說,請道士來作法,可以將她的鬼魂幽囚起來,在十二年間不再胡鬧。而徐姓人家,竟然聽從這項計劃,而後十二年中果然平安無事。可是期滿之後,鬼魂依舊會出來附在她兩個妹妹身上。敘述她死後之苦(時時覺得身體懸在空中,仿佛死前被吊的景況一樣),逢人便哭,傷心欲絕。有一次,正當她的大妹分娩,產婦忽然變色,喃喃自說自話。說她是已死的姊姊,要求替她做幾堂經懺,以便超度。但是她的妹夫卻不信鬼,含糊不允,嬰兒也始終生不下來。等到答允之後,才聽嬰兒哇哇落地的聲音。後來佛事做完,一家才平安。由此可知禮佛的功德,實在不可思議。」

(10)上海法藏寺能禪法師說:

「人死了,靈魂已離肉體,我們看了好像兩不相關;但是死者的『識神』如同帶著身體走路,與生前一樣。凡是橫死的人,他的鬼魂痛苦不安,東奔西竄,必須等著有人為他超薦,痛苦才停止。」

【增補四】

死後入地獄:

「地獄」之說,自古已有。非但宗教家說有「地獄」存在。就像希臘大哲學家畢達哥拉斯也說,不潔的靈魂,因為靈氣重濁,而墮地獄,義大利詩人但丁,也有「火石地獄」的描述。即使赫滋在《鬼語》一書中,也說他曾親見過很多地獄的實景。在火石地獄之下,還有「個人地獄」,一經墮落,受苦無窮,因此可知「地獄」並非虛無飄渺之事。

《醒世千家詩》上說:

「江蘇吳江有個姓蔣的人,與人賭氣輸了,服毒自殺。後來附在他妻子身上向人說:『我不該死而死,遂被罰進枉死城(地獄的別名)火床銅柱,慘苦萬分。因此才知生在人間一日,勝過死了千年。』勸大家寧可氣死,不可自殺,以致後悔莫及。大哭而去……。」

又,《果報類編下卷》「說鈴」上說:

「鎮江人張大,旅居揚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見了閻王,王說:抓錯了人!你既然到這裏,可捎一封信到陽間。於是,令一鬼兵引他遊覽一座城市,城門口匾上寫著『枉死』兩個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著一尺多長的舌頭,自稱是吊死鬼。每天到這個時辰,必須再度經歷上吊之苦。後又見到很多鬼魂,身體腫脹,衣服盡濕,自稱是投水自盡的。又見到一些鬼魂,有的無頭,有的斷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稱生前是自殺而死,服毒而死的人。他們每一天定時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萬分,那些鬼魂又異口同聲說:『我們在生時,都認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後痛苦到這般,真是悔恨都來不及了。』張大說:『那些鬼魂到何時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說:『不能了。大凡閻羅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難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尋短見。這些人在陰間辜負了閻王一番鼓勵在世間為善做人的恩義,在陽世又辜負了父母三年乳養的大德。何況一個人自盡,往往會使陽世親眷遭遇司法訴訟,真是害人不淺。因此閻王最恨這些人,判決他們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看完了這一幕,他回報閻王,閻王說:『你回到人間,可以把這番話告訴世人。』然後閻王大聲拍擊桌子,張大才悠然醒來!」

三、找尋替身

據史籍記載,自殺以後,不但受苦無窮,而且一定受到冥界囚禁。例如《子不語》一書中說,有個姓朱的鬼魂說:「橫死的人,冥界專門命令一位監獄管理人員,來管束自殺的鬼魂,又不得回到故鄉。」又有一個縊死的婦人說:「縊死的人,被囚地獄,淒苦萬分。」在《北東圍筆錄》中,也有記載「溺死鬼」自訴身世的話。他們說魂魄長年消散在寒水之中。諸如此類,記載極多。溺死鬼往往要找到「替身」,才可以自由投胎。縊死鬼也常有討替身的事情發現。這種說法雖然有些荒誕,但卻不可不信。因為目前「靈魂學還在幼稚時期,靈魂的真相,還沒有絕對明朗化。」西方一般靈學家,也是如此說。我們要知道世間的事,常會出人意料之外。絕對地肯定有無,全是妄斷。

現在略舉數則,以便證明!

(一)薛福成(清末名士,曾國藩幕府)曾說:

「我的外祖父顧氏,住在無錫內西溪上,是幾百年的大族。雍正初年,有一個道士,經過他家門口,忽然停在那裏瞪著眼看著門裏面說:『糟糕!吊死鬼走進這家了!』過了一會,又連說有七個吊死鬼來了。於是他走過來向看門人說道:『這家宅院有七個吊死鬼入門,自今以後,當有七個人自縊。如果現在驅鬼,還來得及,(你們)為什麼不請我作法來解除這一災難呢?』看門人趕急走入內宅向主人報告。當時主人是顧持國先生,性情剛正嚴厲,認為道士胡鬧,就把道士罵了一頓。道士笑著說:「當真是命中注定,無法挽回了!」說罷長歎一聲而去!過了幾年,顧持國的女兒將出嫁,與他的女婿家因花轎問題相持不下,女兒忽然氣得上吊死了。後來,顧的重孫(即孫子的孫子),被他母親責罵。竟然和他的媳婦在樓上一同上吊死了!顧的孫媳婦高氏,與顧的孫子相處不睦,也突然自縊,接下來她的丈夫也上吊了此殘生,顧持國的曾孫,有一天,從書房回來,又在一棵桑樹下吊死了。我的外祖母——陳氏夫人,嫁到顧家以後,有一天早晨起床,派吳姓女傭出去買花,等她把花拿回來,陳太夫人已在側房上吊死了。死因不明不白。到此時,一家自縊人口剛好七個,真是奇譚!」

錄自《庸菴筆記》

(二)狄平子(民初聞人)先生說:

「光緒二十三年秋天,江蘇高郵馬棚灣下二十裏路,有一個陸家莊,有個莊稼人好賭,每賭必輸,因此,和他的太太經常吵架。有天晚上,錢已輸光了,但是他還知道太太有兩百個錢藏在枕頭下面。本來不想拿走,免得太太嘮叨,就叫他表弟去要,他表弟就聽吩咐到他家裏,隔著圓洞形窗戶向裏偷看,他的表嫂正在燈下紡紗,可是身後卻站著一個高冠華麗的男人。他心裏感覺很奇怪,以為他表嫂有了外遇。但經仔細一看,他表嫂又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他身後站著。

「這個人手拿一根短杖,杖的一端稍微彎曲,略似西洋人的斯蒂克;那個人就用有彎曲的一端去鉤他表嫂所紡織的紗,他一鉤紗便亂了;每一鉤亂,那婦人便再把它接起來,像這樣連斷連接有五次之多。婦人最後終於煩了,便停了紡機,長歎一聲站起來,一面擦淚一邊哭。接著就用帶子掛在床梁上面,自己站在凳子上,把頭伸進去把帶子拉緊,這時那個衣冠鮮明的男子集中眼神凝視著婦人上吊,好像這是最緊要的關頭。就在這間不容髮的時候,那表弟不覺大叫一聲,推門而入,表嫂嚇倒在地,此時鄰居都聽到聲音跑過來了。再看那戴高帽穿馬褂的人,僵在那裏,形同木雞。這人戴的是有纓的高帽子,身穿長袍馬褂,並且留著馬蹄袖子,胸著一個方形的袋子,臉上有幾根鬍子,用力推他,仿佛一縷煙霧,無論用刀刺,用棍打,都不會動一下,大家此時才知道這人是鬼,直到半個月之後,還有一片黑影子依稀能看到。」

見《平等閣筆記》

(三)薛福成先生又說溺死鬼找替身一段故事:

「(清代)兩江總督衙門(曾國藩曾出任此職),在金陵(南京)城北,洪秀全軍隊佔據金陵時,曾選為『天王府』地址。內中有花園,園內有蓮池。同治三年六月(西元一八六四),清軍克服金陵,洪秀全的宮中,投水池自殺的有一百多人。過了八年之後(同治十年),又改建為總督公署。當時我(薛自稱)在曾文正公的手下做秘書,而那公署幕僚所住的地方,與花園相距很近。我夜裏看書,經常到深夜零時以後。往往聽到窗外有必必剝剝的聲音、用手推窗戶的聲音、敲門的聲音、徹夜不停止。等到曾文正公卸任,李鴻章來此就職時,是同治十三年(西元一八七四年)秋天。幕僚中有人派他的傭人去外邊茶爐子取水時,很久不回來。又派一個人去催,經過花園,聽到輕微的呻吟聲。這時,才看到先前去取水的僕人,倒在池邊,兩手撐著地,作強撐的模樣。另外,有一團黑氣環繞著他,幾乎快被拖到水裏去了。後來去的傭人看到這種景況就大聲呼叫,大家聽到聲音都一齊奔過來。那團黑氣忽然飛進了水池,水被分開,響起一陣破水聲。那個僕人此時昏厥不省人事,用姜湯灌他,很久才醒過來。他說:走到花園,看到一個鬼從水池中冒出來拉他下水。他嚇得倒在地上,雖然嘴不能講話,但是心裏明白,竭力抓住地,免得被拖下水。但是如再拖延幾分鐘,無人來救,就沒命了。這個時間正是下午,不過兩三點鐘光景,天氣陰雨,水鬼竟然走出水池拉人。自此凡是經過這池子的人,都有了戒心!

「可是,不到二十天,李總督的侄兒,卻忽然淹死在池中。他的年齡已四十多歲,先幾天接得家信,獲知兒子死了。因此,水鬼趁他憂愁的時候,來害了他!」

【增補】

四川黃書雲的《覺園筆記》記載說:「自流井(四川的食鹽產地)的街道很窄。」有些人家常常在屋後臨河的水面,搭起木板。建一層樓住在上面,把窗戶打開就可以俯視河水了。每一家的房子都是這樣,一眼看去沒有兩樣。有一個做篾器的工人,夜裏作工。聽到兩個鬼在水上講話,有一個說:『我明天就能得到替身,脫離水難了。』另一個鬼說:「真為你高興!——那個人是誰呢?」

這個鬼說:「午後有個挑煤的人,把煤賣完,在街上喝酒。喝醉了,會到河邊來喝水。我就把他拉下水,他就可以代替我了。」篾工細聽之後,第二天午後,打開窗戶對著河,把手中的篾片支出窗外,坐著編東西。他時時低下頭看,果然看到一個人踉踉蹌蹌來了,帶著一股酒氣;這人把擔子放下來,蹲在河邊,身體微微向前傾,幾乎要掉到河裏去了。他在河邊捧著水拚命地喝,一面說:『好喝!好喝!』然後,一面掬水,一面喝,喝罷,連口念『阿彌陀佛』。結果也沒出什麼紕漏,竟然肩著擔子走了。夜裏,又聽那個鬼對同伴說:『你的替代人沒有到嗎?』那同伴說:『來了,我趁他捧水時拉他,他幾乎掉下來了。想不到水喝了不少,卻直口念阿彌陀佛,我倒退三丈之外;我再到岸邊,他又喝水,又口念佛號,我嚇得直後退,眼冒金星不能動,而他老兄已經肩著擔子走遠了。』第二天呂仙岩佛教會的會員來店裏休息,聽到篾工講這番話,回家之後,我把它照實記下來!」

見《覺園筆記》

總之,一個人自己作不得主,鬼就會找上門來,這是一定的道理;如果能洞澈世間真相,天下如意的事少,不如意的事多。那麼遇到逆境自然就不會產生悲憤心理,不會自艾自怨。心裏自然會安泰,邪鬼那裏迷得住他;況且見怪不怪,其怪自敗。從前蔡炳候先生,可作榜樣,現在錄他的事實如下:

袁子才先生說:

「杭州北關門外,有一棟房子,經常鬧鬼,人不敢住,重門深鎖。有一個姓蔡的讀書人,要買這棟房子,別人都認為不吉利。蔡某人不聽。等到買賣契約畫了押,家人又不肯搬進去。蔡某自己跑去把門打開,點著燭一個人坐在這棟房子裏。夜將過半,看到一個年輕女子輕飄地從戶外走來,頭上圍著細綢巾,向蔡某行跪拜禮。一方面又拿一根繩子掛在屋梁上,把頭伸進去,作上吊的樣子。蔡某面無懼色。那女子再掛一條繩,向蔡招手,蔡把一隻腳彎著伸進她作成的繩結裏。那女子說:『你弄錯了!』蔡說:『你錯了才有今天,我沒有錯!』那女鬼大哭,一面仆在地上禮拜,然後隱去。自此這棟房子裏鬧鬼的事,便沒有了。蔡某人不久又中了進士!」

見《子不語》

(轉載自 報佛恩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惟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